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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24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何者不是直轄市的稅課收入?(A)契稅 (B)娛樂稅 (C)使用牌照稅 (D)礦區稅

【評論內容】

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 4 條 

各級政府財政收支之分類,依附表一、附表二之所定。

附表一 收入分類表

甲、中央收入

一、稅課收入:

(一)所得稅:占總收入百分之九十。

(二)遺產及贈與稅:在直轄市占徵起收入百分之五十;在縣(市)占徵起收入百分之二十。

(三)關稅。

(四)營業稅:減除依第八條第二項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款項後之收入。

(五)貨物稅:占總收入百分之九十。

(六)菸酒稅:占總收入百分之八十。

(七)證券交易稅。

(八)期貨交易稅。

(九)礦區稅。─(D)

(十)臨時稅課:依第十九條舉辦之臨時性稅課。

丙、直轄市收入

一、稅課收入:

(一)土地稅。

...

【評論主題】9 自 1985 年歐洲地方自治憲章公布以來,「輔助性原則」(principle of subsidiarity)不僅成為日後歐洲聯盟法的主要準繩,亦是當代地方自治的重要精神之一。請問下列有關「輔助性

【評論內容】

輔助性原則(priciple of subsidiarity)是歐盟法中的一項重要的基本原則。 輔助性這個詞來源於拉丁文subsidiarius。 其基本含義是,只有在成員國採取行動是不充分的情況下,歐盟才能夠介入。

【評論主題】1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依釋字第 555 號解釋,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第 3 條規定適用範圍,不包含武職人員,與平等原則無違(B)依釋字第 4

【評論內容】

釋字436號

憲法第十六條並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現役軍人亦為人民,自應同受上開規定之保障。又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乃因現役軍人負有保衛國家之特別義務,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對其犯罪行為得設軍事審判之特別訴訟程序,非謂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有專屬之審判權。至軍事審判之建制,憲法未設明文規定,雖得以法律定之,惟軍事審判機關所行使者,亦屬國家刑罰權之一種,其發動與運作,必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最低要求,包括獨立、公正之審判機關與程序,並不得違背憲法第七十七條、第八十條等有關司法權建制之憲政原理;規定軍事審判程序之法律涉及軍人權利之限制者,亦應遵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本於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人民訴訟權利及第七十七條之意旨,在平時經終審軍事審判機關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案件,應許被告直接向普通法院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請求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