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山林、田野引火燃燒,未經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申請許可,可處罰鍰新臺幣:(A)三千元以下罰鍰(B)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C)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D)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評論內容】修法了!!!(A)3000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