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 請依據臺北公司民國 103 年度與存貨有關之下列資料,求算該公司 103 年底的期末存貨:期初存貨$4,000;進貨$17,500;銷貨$20,000,毛利為銷貨的 25%。(A)$1,500
【評論內容】
銷貨成本=20000*(1-0.25)=15000
銷貨成本=期初存貨+進貨-期末存貨
15000=4000+17500-期末存貨
期末存貨=6500
【評論主題】78.甲簽發匯票於乙。乙於請求付款人 A 承兌時,A 僅希望為一部票據金額之承兌,下列何者正確?(A) A 所為一部金額之承兌,絕對無效 (B)執票人同意 A 為一部金額之承兌須經其前手同意始得為之(
【評論內容】
票據法 第47條 付款人承兌時,經執票人之同意,得就匯票金額之一部分為之。
【評論主題】61.甲於 103 年 5 月 20 日簽發記載該日為發票日,並記載發票日後一個月付款之支票予乙,而發票地及付款地均在嘉義市。下列何者正確?(A)此支票之付款提示期限至 103 年 5 月 27 日
【評論內容】
票據法第130條 發票地與付款地在同一省(市)區內者,發票後七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