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259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第 5 條規定,個人每筆結匯金額達(A)五百萬美元(B)一百萬美元(C)五十萬美元(D)十萬美元 以上之匯款,申報義務人應檢附與該筆外匯收支或交易有關合約、核准函
【評論內容】
公司、行號「每筆」100萬美元
團體、個人「每筆」5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