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1.無法投遞或按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寄局招領揭示多久 的時間,逾期無人領取者為無著郵件?(A)十五日(B) 二十日(C) 一個月(D)三個月
【評論內容】第二百零三條無法投遞或按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寄局招領揭示一個月,逾期無人領取者為無著郵件。 寄件人聲明拋棄或無法投遞免退回者,視為無著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