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9 下列何者為事實行為?(A)公務人員之任用 (B)警察命令違法集會解散(C)拖吊移置違規停放之車輛 (D)主管機關命令人民自行拆除違章建築
【評論內容】
想請問警察命令違法集會解散是一般處分又是事實行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