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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法§19

能獨立以法律行為負義務者,有訴願能力。(20歲)

§18 自然人、法人.....得提起訴願

       自然人 =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人出生就有權利了,加上某樓鎖起來的第一句當事人能力相當於權利能力,可得到當事人能力是自然人之權。

19歲大學生還是能提訴願的,由法代來就行(§20),當事人還是19歲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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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公業為非法人團體

祭祀公業法人有享受權力負擔義務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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