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高偉傑】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7 下列有關測試資料法(test data approach)之敘述,何者錯誤?(A)屬於一般控制的控制測試程序(B)被測試的資料應包含正常交易及異常交易(C)受測程式是否為實際使用之程式,並無法確

【評論內容】

(A)測試資料法係「應用控制」之控制測試程序 (C)測試資料法係透過電腦審計,雖然必要使用受查者之電腦進行測試,惟受查者於查核當日未必會給查核人員接觸真正使用的電腦進行查核(可能是專門應付查核人員的電腦)。最能避免這種情況的方法,是直接在受查者電腦植入查核程式(整體測試措施法),同時處理實際交易資料(此際若仍為假電腦,查核人員於嗣後查核時得由無實際交易資料紀錄而輕易發現)。-from李建然老師審計學教科書1版(A)p.476, (C)p.479

【評論主題】19 於查核應付薪資負債科目時,最重要的兩項科目餘額查核目標為:(A)金額正確性、調節相符(detail tie-in) (B)完整性、權利與義務(C)完整性、評價 (D)正確性、截止

【評論內容】

一般而言企業多可正確計算當月薪資餘額,故在應付薪資政策前後一致時,查核人員僅需「重新驗算」當月份員工薪資總額及有關代扣款項,便能達成驗證「正確性」及「截止」之查核目標。不選完整性之原因:員工薪資很難不列帳(因為員工會跟公司討),所以公司不能完全不列帳(完整性),而僅得延後至資產負債表日後入帳(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