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阮昭揚】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8.有關出口託收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應憑國內客戶提供之裝運單據辦理 (B)應收代收款項明細帳餘額應與總分類帳託收餘額相符(C)收妥入帳之出口所得外匯結售為新台幣者,應掣發其他交易憑證(D)

【評論內容】2. 掣發單證:出口所得外匯結售為新臺幣者,應掣發出口結匯證實書;其未結售為新臺幣者,應掣發其他交易憑證。

【評論主題】50.金融機構擬出售不良債權,於下列何種情況下,其估價得僅依內部債權回收管理之資料決定建議底價為之?(A)建議底價達新臺幣二億元者 (B)建議底價為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C)建議底價逾實收資本額 20%

【評論內容】(一)擬出售不良債權前,應依據其內部債權回收管理之資料或外部專家估價以決定建議底價。如建議底價逾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時或投資人之資格條件未明確排除關係人時,其估價不得僅依內部債權回收管理之資料為之。

【評論主題】3.下列何者非屬銀行法第 32.33 條所稱利害關係人?(A)銀行之負責人 (B)銀行辦理授信之職員(C)銀行負責人弟弟之配偶 (D)銀行之主要客戶

【評論內容】

所稱有利害關係者,謂有下列情形之一而言:

一、銀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之配偶、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二親等以內之姻親。

二、銀行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前款有利害關係者獨資、合夥經營之事業。

三、銀行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第一款有利害關係者單獨或合計持有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之企業。

四、銀行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第一款有利害關係者為董事、監察人 或經理人之企業。但其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係因投資關係,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而兼任者,不在此限。

五、銀行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第一款有利害關係者為代表人、管理人之法人或其他團體

【評論主題】38.有關出口託收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應憑國內客戶提供之裝運單據辦理 (B)應收代收款項明細帳餘額應與總分類帳託收餘額相符(C)收妥入帳之出口所得外匯結售為新台幣者,應掣發其他交易憑證(D)

【評論內容】2. 掣發單證:出口所得外匯結售為新臺幣者,應掣發出口結匯證實書;其未結售為新臺幣者,應掣發其他交易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