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小葉】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4.依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之規定,期貨經理事業運用全權委託資產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之標的,不包括下列何者?(A)在國内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B)外國證券交易所交易之股票(C)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D)

【評論內容】

題目:依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之規定,期貨經理事業運用全權委託資產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之標的,不包括下列何者? 

【評論主題】27.有關期貨商繳存營業保證金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僅經營國外期貨交易複委託業務者,應繳存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B)期貨自營商,應繳存新臺幣一千萬元(C)兼營國內股價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經紀業務

【評論內容】

第十四條

期貨商應於辦理公司登記後,依下列規定,向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繳存營業保證金:

一、期貨經紀商:新臺幣五千萬元。

二、期貨自營商:新臺幣一千萬元。

三、經營前二款業務者:依前二款規定併計之。

四、設置分支機構:每設置一家增提新臺幣五百萬元。

【評論主題】31.關於證券商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後,應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下列何者正確? 甲.所繳存營業保證金不得分散存放;乙.其分支機構許可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得免繳存保證金;丙.限以現金繳存;丁.

【評論內容】

第十七條

證券商經本會許可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應於辦理業務變更登記後,向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開設專戶繳存營業保證金。其分支機構經本會許可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亦同。前項期貨交易輔助人應繳存之營業保證金為新臺幣一千萬元,每一分支機構為新臺幣五百萬元。

第一項之金融機構應為經本會核准經營保管業務,並符合本會所定條件之銀行。

期貨交易輔助人為兼營證券經紀業務之金融機構者,應將其營業保證金繳存於其他金融機構。

第一項之營業保證金,應以現金、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繳存。

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所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不得分散存放、辦理掛失或解約,所繳存之標的及其保管憑證不得設定任何擔保,且非經本會核准,不得辦理提取或調換。

【評論主題】28.同時經營期貨經紀、期貨自營業務,且有兩家分支機構者,其最低業務員人數為何?(A)九人 (B)十人 (C)十一人 (D)十二人

【評論內容】

第 9 條

期貨商業務員最低人數如下:

一、期貨經紀商:三人。

二、期貨自營商:三人。

三、同時經營期貨經紀及期貨自營業務者:五人。

期貨商僱用之業務員,應符合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所定資格條件。

第 15 條

期貨商分支機構業務員最低人數不得低於三人。

【評論主題】41.在價差(近期期貨價格-遠期期貨價格)為+5 時,賣出近期期貨並買入遠期期貨,價差多少時平倉會獲利?(A)4 (B)5 (C)6 (D)7

【評論內容】

想請問價差不是應該是遠月減近月嗎?或是期貨價格減現貨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