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7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關於年終考績獎懲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考列甲等者,晉本俸二級,並給與 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B)考列乙等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本

【評論內容】

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

一、AD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BC乙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三、丙等︰留原俸級。

四、丁等︰免職。

前項所稱俸給總額,指公務人員俸給法所定之本俸、年功俸及其他法定加給。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 7 條

【評論主題】29 依預算法規定,有關政府各級機關暨公營事業之業務宣導預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編列預算於媒體辦理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 (B)為有效政策宣導之故,得以置入性行銷方

【評論內容】

B為有效政策宣導之故,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預算法第62-1條後段

A編列預算於媒體辦理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 預算法第62-1條前段

C編列預算時應明確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預算法第62-1條後段

業務宣導之預算相關資訊,應按月於機關資訊公開區公布預算法第62-1條第二項

【評論主題】15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 相關事宜。惟下列那個機關除外? (A)總統府 (B)立

【評論內容】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除鄉(鎮、市)民代表會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外,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第 1 項

【評論主題】46 公務員於受懲戒處分審理程序時,其職務當然停止之情況,不包括下列何者? (A)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 (B)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 (C)依刑事確定判決

【評論內容】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

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A

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B

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監所執行中。C

公務員懲戒法

第 4 條

 

【評論主題】32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中有關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與延後支領退休金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展期月退休金是指至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全額月退休金 (B)提前於年滿月

【評論內容】

(B) 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開始領取月退休金;每提前 1 年,減發 5%

舊的公務人員退休制度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17 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

公務人員任職滿十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出具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以下簡稱合格醫院)開立已達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以下簡稱公保失能給付標準)所訂半失能以上之證明或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

二、罹患末期之惡性腫瘤或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稱之末期病人,且繳有合格醫院出具之證明。

三、領有權責機關核發之全民健康保險永久重大傷病證明,並經服務機關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

四、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且經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之一所定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出具為終生無工作能力之證明。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以下簡稱危勞職務)者,應由其權責主管機關就所屬相關機關相同職務之屬性,及其人力運用需要與現有人力狀況,統一檢討擬議酌減方案後,送銓敘部核備。但調降後之自願退休年齡不得低於五十歲。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定之。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及依第三項規定送銓敘部核備之危勞職務範圍、年齡,應予公告。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具原住民身分者,降為五十五歲。但本法公布施行後,應配合原住民平均餘命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之縮短,逐步提高自願退休年齡至六十歲,並由銓敘部每五年檢討一次,報考試院核定之。

前項所定原住民身分之認定,依其戶籍登載資料為準。

第三項所稱權責主管機關,於中央指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於直轄市指直轄市政府及直轄市議會;於縣(市)指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

 

【評論主題】33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中有關資遣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因機關裁撤但仍不符合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應予資遣 (B)留職停薪期間而申請資遣者,應不予受理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予資遣:

一、A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C業務緊縮時,不符本法所定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

二、現職工作不適任,經調整其他相當工作後,仍未能達到要求標準,或本機關已無其他工作可予調任。

三、依其他法規規定,應予資遣。

以D機要人員任用之公務人員,有前項第二款情事者,不適用前項資遣規定。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22 條

【評論主題】17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下列對其事 由及保留年限之敘述,何者錯誤? (A)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評論內容】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一、A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二、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進修博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

三、B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四、C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4 條

【評論主題】35 有關公務人員權益保障事項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B)公務人員非依法律停職後,其公務人員身分亦暫時中止 (C)公務人

【評論內容】

(A) 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5條

(B) 公務人員依法律停職後,其公務人員身分亦暫時中止公務人員保障法第9條第二條

 

(C) 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之官職等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變更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3條

(D) 公務人員依其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所應得之法定加給,非依法令不得變更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

 

【評論主題】46 有關我國「勞動檢查」業務之分工管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涉及勞工作業安全、職場危害暴露管控及勞工身心健康保護,由具電機、機械、化工、土木、工業安全 管理及醫學等背景

【評論內容】

   為提供勞工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保障勞工身心健康及基本勞動權益,政府業已訂定相關勞動法令予以規範,並賦予雇主應作為之義務,而「勞動檢查」為政府落實勞動法令之重要憑藉。現我國勞動檢查業務概以中央專責安全衛生、地方政府專責勞動條件為原則,其中「安全衛生檢查」涉及勞工作業安全、職場危害暴露管控及勞工身心健康保護等,主要由具電機、機械、化工、土木、工業安全管理及醫學等相關背景之檢查員執行;另「勞動條件檢查」則由嫻熟勞動法令及勞資關係等專業知能之檢查員執行,以順應實際需求,並發揮檢查實效。

       有關我國安全衛生及勞動條件專業分工體制,扼要說明如下:

A中央執行安全衛生檢查:依勞動檢查法之規定,由中央設置(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三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或授權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直轄市成立之勞動檢查機構,負責檢查轄內事業單位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附屬法規之相關規定,並依轄內事業單位分布情形、產業特性及安全衛生現況,以「宣導、檢查、輔導」併進策略,強化督導管理成效,另針對高違規、高風險及高職災發生率之事業單位,列為優先檢查對象。地方政府執行勞動條件檢查:由各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勞動條件檢查,檢查範圍包含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等勞動條件相關法令,檢查重點對象包含常態性違規企業、違反勞動條件法令比例較高之行業及僱用弱勢族群(如青少年、派遣工等)較多之相關事業單位

 from: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https://www.osha.gov.tw › .

【評論主題】9 根據勞動基準法,關於禁止強迫勞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 (B)雇主不得變動勞工原有之工作職務

【評論內容】

B 雇主得變動勞工原有之工作職務

一、雇主調動勞工工作須遵守之原則

        依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以下五項原則:

    1、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2、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3、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4、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5、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選項ACD皆為強制規定 違反者會被勞動部處罰from: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

https://www.mol.gov.tw › ..

【評論主題】50 下列何者非工會法第 6 條所稱工會? (A)職業工會 (B)事業工會 (C)企業工會 (D)產業工會

【評論內容】

工會組織類型如下,但教師僅得組織及加入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工會:

一、C企業工會:結合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依公司法所定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企業,或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二、D產業工會:結合相關產業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三、A職業工會: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工會法 第 6 條

【評論主題】49 關於勞動派遣,下列何者錯誤? (A)派遣事業單位指從事勞動派遣業務之事業單位 (B)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所簽訂勞動契約應為定期契約 (C)要派單位不得先面試,再請

【評論內容】

(B) 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所簽訂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 勞基法第9 條第1 項

 

ACD皆為正確

【評論主題】48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31 條之規定,為使雇主應就其對受僱者或求職者差別待遇之「非性別、性傾向因素, 或該受僱者或求職者所從事工作之特定性別因素」,負舉證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評論內容】

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第 2 條

本法第七條至第十一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五條所稱差別待遇,指雇主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而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直接或間接不利之對待。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7 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8 條

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9 條

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各項福利措施,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0 條

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1 條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評論主題】42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之裁決程序,由下列何者為之? (A)調解委員會 (B)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 (C)仲裁委員會

【評論內容】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裁決事件,應組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以下簡稱裁決委員會)。 裁決委員會應秉持公正立場,獨立行使職權。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43條第一項

【評論主題】2 下列何者不屬於勞動檢查業務之一? (A)危險性機械設備之設置是否符合規定 (B)工會與雇主依團體協約法協商調薪額度發生僵局 (C)雇主與勞工約定延時工作是否符合規定

【評論內容】

勞動檢查事項範圍如下:

一、依本法規定應執行檢查之事項。

二、勞動基準法令規定之事項。

三、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之事項。

四、其他依勞動法令應辦理之事項。

勞動檢查法第 4 條

ACD皆為勞動檢查項目

【評論主題】29 依預算法規定,有關政府各級機關暨公營事業之業務宣導預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編列預算於媒體辦理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 (B)為有效政策宣導之故,得以置入性行銷方

【評論內容】

B為有效政策宣導之故,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預算法第62-1條後段

A編列預算於媒體辦理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 預算法第62-1條前段

C編列預算時應明確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預算法第62-1條後段

業務宣導之預算相關資訊,應按月於機關資訊公開區公布預算法第62-1條第二項

【評論主題】27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關於年終考績獎懲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考列甲等者,晉本俸二級,並給與 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B)考列乙等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本

【評論內容】

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

一、AD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BC乙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三、丙等︰留原俸級。

四、丁等︰免職。

前項所稱俸給總額,指公務人員俸給法所定之本俸、年功俸及其他法定加給。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 7 條

【評論主題】27 下列何者不是立法院為了提升政府的財務管理效能、健全國家財政所制定的法律? (A)財政紀律法 (B)公共債務法 (C)財務資訊透明法 (D)預算法

【評論內容】

C財務資訊透明法 目前台灣沒有這個法律

A財政紀律法第一條為健全中央及地方政府財政,貫徹零基預算精神,維持適度支出規模,嚴格控制預算歲入歲出差短及公共債務餘額,謀求國家永續發展,落實財政紀律,特制定本法。

有關財政紀律之規範,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B公共債務法第一條為維護國家財政健全,支應國家發展需要,規範中央、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公共債務,特制定本法。

D預算法第1條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立及執行,依本法之規定。

預算以提供政府於一定期間完成作業所需經費為目的。

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財務管理為基礎,並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

【評論主題】46 公務員於受懲戒處分審理程序時,其職務當然停止之情況,不包括下列何者? (A)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 (B)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 (C)依刑事確定判決

【評論內容】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

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A

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B

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監所執行中。C

公務員懲戒法

第 4 條

 

【評論主題】33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中有關資遣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因機關裁撤但仍不符合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應予資遣 (B)留職停薪期間而申請資遣者,應不予受理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予資遣:

一、A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C業務緊縮時,不符本法所定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

二、現職工作不適任,經調整其他相當工作後,仍未能達到要求標準,或本機關已無其他工作可予調任。

三、依其他法規規定,應予資遣。

以D機要人員任用之公務人員,有前項第二款情事者,不適用前項資遣規定。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22 條

【評論主題】15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 相關事宜。惟下列那個機關除外? (A)總統府 (B)立

【評論內容】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除鄉(鎮、市)民代表會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外,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第 1 項

【評論主題】35 有關公務人員權益保障事項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B)公務人員非依法律停職後,其公務人員身分亦暫時中止 (C)公務人

【評論內容】

(A) 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5條

(B) 公務人員依法律停職後,其公務人員身分亦暫時中止公務人員保障法第9條第二條

 

(C) 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之官職等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變更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3條

(D) 公務人員依其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所應得之法定加給,非依法令不得變更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

 

【評論主題】32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中有關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與延後支領退休金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展期月退休金是指至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全額月退休金 (B)提前於年滿月

【評論內容】

(B) 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開始領取月退休金;每提前 1 年,減發 5%

舊的公務人員退休制度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17 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

公務人員任職滿十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出具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以下簡稱合格醫院)開立已達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以下簡稱公保失能給付標準)所訂半失能以上之證明或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

二、罹患末期之惡性腫瘤或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稱之末期病人,且繳有合格醫院出具之證明。

三、領有權責機關核發之全民健康保險永久重大傷病證明,並經服務機關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

四、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且經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之一所定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出具為終生無工作能力之證明。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以下簡稱危勞職務)者,應由其權責主管機關就所屬相關機關相同職務之屬性,及其人力運用需要與現有人力狀況,統一檢討擬議酌減方案後,送銓敘部核備。但調降後之自願退休年齡不得低於五十歲。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定之。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及依第三項規定送銓敘部核備之危勞職務範圍、年齡,應予公告。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具原住民身分者,降為五十五歲。但本法公布施行後,應配合原住民平均餘命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之縮短,逐步提高自願退休年齡至六十歲,並由銓敘部每五年檢討一次,報考試院核定之。

前項所定原住民身分之認定,依其戶籍登載資料為準。

第三項所稱權責主管機關,於中央指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於直轄市指直轄市政府及直轄市議會;於縣(市)指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

 

【評論主題】17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下列對其事 由及保留年限之敘述,何者錯誤? (A)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評論內容】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一、A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二、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進修博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

三、B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四、C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4 條

【評論主題】27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關於年終考績獎懲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考列甲等者,晉本俸二級,並給與 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B)考列乙等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本

【評論內容】

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

一、AD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BC乙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三、丙等︰留原俸級。

四、丁等︰免職。

前項所稱俸給總額,指公務人員俸給法所定之本俸、年功俸及其他法定加給。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 7 條

【評論主題】27 下列何者不是立法院為了提升政府的財務管理效能、健全國家財政所制定的法律? (A)財政紀律法 (B)公共債務法 (C)財務資訊透明法 (D)預算法

【評論內容】

C財務資訊透明法 目前台灣沒有這個法律

A財政紀律法第一條為健全中央及地方政府財政,貫徹零基預算精神,維持適度支出規模,嚴格控制預算歲入歲出差短及公共債務餘額,謀求國家永續發展,落實財政紀律,特制定本法。

有關財政紀律之規範,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B公共債務法第一條為維護國家財政健全,支應國家發展需要,規範中央、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公共債務,特制定本法。

D預算法第1條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立及執行,依本法之規定。

預算以提供政府於一定期間完成作業所需經費為目的。

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財務管理為基礎,並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

【評論主題】29 依預算法規定,有關政府各級機關暨公營事業之業務宣導預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編列預算於媒體辦理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 (B)為有效政策宣導之故,得以置入性行銷方

【評論內容】

B為有效政策宣導之故,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預算法第62-1條後段

A編列預算於媒體辦理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 預算法第62-1條前段

C編列預算時應明確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預算法第62-1條後段

業務宣導之預算相關資訊,應按月於機關資訊公開區公布預算法第62-1條第二項

【評論主題】37 下列何者非屬自書遺囑之要件? (A)電腦打字 (B)記明年、月、日 (C)親自簽名 (D)修改處須另行簽名

【評論內容】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B記明★、★...

【評論主題】46 公務員於受懲戒處分審理程序時,其職務當然停止之情況,不包括下列何者? (A)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 (B)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 (C)依刑事確定判決

【評論內容】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

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A

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B

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監所執行中。C

公務員懲戒法

第 4 條

 

【評論主題】33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中有關資遣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因機關裁撤但仍不符合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應予資遣 (B)留職停薪期間而申請資遣者,應不予受理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予資遣:

一、A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C業務緊縮時,不符本法所定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

二、現職工作不適任,經調整其他相當工作後,仍未能達到要求標準,或本機關已無其他工作可予調任。

三、依其他法規規定,應予資遣。

以D機要人員任用之公務人員,有前項第二款情事者,不適用前項資遣規定。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22 條

【評論主題】17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下列對其事 由及保留年限之敘述,何者錯誤? (A)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評論內容】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一、A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二、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進修博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

三、B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四、C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4 條

【評論主題】35 有關公務人員權益保障事項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B)公務人員非依法律停職後,其公務人員身分亦暫時中止 (C)公務人

【評論內容】

(A) 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5條

(B) 公務人員依法律停職後,其公務人員身分亦暫時中止公務人員保障法第9條第二條

 

(C) 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之官職等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變更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3條

(D) 公務人員依其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所應得之法定加給,非依法令不得變更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

 

【評論主題】32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中有關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與延後支領退休金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展期月退休金是指至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全額月退休金 (B)提前於年滿月

【評論內容】

(B) 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開始領取月退休金;每提前 1 年,減發 5%

舊的公務人員退休制度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17 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

公務人員任職滿十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出具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以下簡稱合格醫院)開立已達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以下簡稱公保失能給付標準)所訂半失能以上之證明或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

二、罹患末期之惡性腫瘤或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稱之末期病人,且繳有合格醫院出具之證明。

三、領有權責機關核發之全民健康保險永久重大傷病證明,並經服務機關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

四、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且經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之一所定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出具為終生無工作能力之證明。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以下簡稱危勞職務)者,應由其權責主管機關就所屬相關機關相同職務之屬性,及其人力運用需要與現有人力狀況,統一檢討擬議酌減方案後,送銓敘部核備。但調降後之自願退休年齡不得低於五十歲。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定之。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及依第三項規定送銓敘部核備之危勞職務範圍、年齡,應予公告。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具原住民身分者,降為五十五歲。但本法公布施行後,應配合原住民平均餘命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之縮短,逐步提高自願退休年齡至六十歲,並由銓敘部每五年檢討一次,報考試院核定之。

前項所定原住民身分之認定,依其戶籍登載資料為準。

第三項所稱權責主管機關,於中央指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於直轄市指直轄市政府及直轄市議會;於縣(市)指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

 

【評論主題】15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 相關事宜。惟下列那個機關除外? (A)總統府 (B)立

【評論內容】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除鄉(鎮、市)民代表會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外,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第 1 項

【評論主題】41 下列何者不屬於「集體勞動三法」之概念? (A)工會法 (B)勞動基準法 (C)團體協約法 (D)勞資爭議處理法

【評論內容】

「A工會法」、「C團體協約法」及「D勞資爭議處」等勞動三法為核心之集體勞動法,「工會法」在99年6月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與新修正的「團體協約法」、和「勞資爭議處理法」結合,使我國集體勞動法制邁向新的時代。

 

 

 

 

 

 

from:

台灣就業通

https://hr.taiwanjobs.gov.tw › Company › DocDetai

 

【評論主題】38 勞動基準法規定工作規則應該予以公開揭示的主要立法目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促進員工知悉依工作規則規範條款中所可獲得的勞動權益與職場應遵守之規範 (B)促進員工知悉工會

【評論內容】

工作規則是雇主用來規範雇主與勞工職場行為的人事規章制度,其目的在於確保雇主組織的運作順暢、維護雇主利益、保障勞工權益,使勞資雙方有統一之規則可供遵循。

 

 

 from:

https://www.kmhuang.org.tw › 健康小學堂

 

【評論主題】22 勞資爭議分為權利事項之爭議與調整事項之爭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實務上均為前者之爭議 (B)實務上均為後者之爭議 (C)實務上權利事項之

【評論內容】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勞資爭議:指權利事項及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

二、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爭議。

三、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C

四、爭議行為:指勞資爭議當事人為達成其主張,所為之罷工或其他阻礙事業正常運作及與之對抗之行為。

五、罷工:指勞工所為暫時拒絕提供勞務之行為。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5 條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為勞資爭議處理法未規定,但當事人也會採取的解決權利事項勞資爭議程序? (A)調解 (B)仲裁 (C)訴訟 (D)裁決

【評論內容】

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得依本法所定之調解、仲裁或裁決程序處理之。

法院為審理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必要時應設勞工法庭。

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勞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給予適當扶助:

一、提起訴訟。C

二、依仲裁法提起仲裁。

三、因工會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定事由,依本法申請裁決。

前項扶助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前二項扶助之申請資格、扶助範圍、審核方式及委託辦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 6 條

【評論主題】27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關於年終考績獎懲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考列甲等者,晉本俸二級,並給與 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B)考列乙等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本

【評論內容】

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

一、AD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BC乙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三、丙等︰留原俸級。

四、丁等︰免職。

前項所稱俸給總額,指公務人員俸給法所定之本俸、年功俸及其他法定加給。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 7 條

【評論主題】29 依預算法規定,有關政府各級機關暨公營事業之業務宣導預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編列預算於媒體辦理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 (B)為有效政策宣導之故,得以置入性行銷方

【評論內容】

B為有效政策宣導之故,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預算法第62-1條後段

A編列預算於媒體辦理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 預算法第62-1條前段

C編列預算時應明確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預算法第62-1條後段

業務宣導之預算相關資訊,應按月於機關資訊公開區公布預算法第62-1條第二項

【評論主題】27 下列何者不是立法院為了提升政府的財務管理效能、健全國家財政所制定的法律? (A)財政紀律法 (B)公共債務法 (C)財務資訊透明法 (D)預算法

【評論內容】

C財務資訊透明法 目前台灣沒有這個法律

A財政紀律法第一條為健全中央及地方政府財政,貫徹零基預算精神,維持適度支出規模,嚴格控制預算歲入歲出差短及公共債務餘額,謀求國家永續發展,落實財政紀律,特制定本法。

有關財政紀律之規範,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B公共債務法第一條為維護國家財政健全,支應國家發展需要,規範中央、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公共債務,特制定本法。

D預算法第1條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立及執行,依本法之規定。

預算以提供政府於一定期間完成作業所需經費為目的。

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財務管理為基礎,並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

【評論主題】37 下列何者非屬自書遺囑之要件? (A)電腦打字 (B)記明年、月、日 (C)親自簽名 (D)修改處須另行簽名

【評論內容】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B記明年、月、日,C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D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民法第 1190 條不喜歡 文字朋友 可以用影片進習學習

自書遺囑 民法繼承編 民法第1190條【法律名詞】#Shortswww.youtube.com › watch

【評論主題】46 公務員於受懲戒處分審理程序時,其職務當然停止之情況,不包括下列何者? (A)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 (B)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 (C)依刑事確定判決

【評論內容】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

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A

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B

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監所執行中。C

公務員懲戒法

第 4 條

 

【評論主題】32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中有關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與延後支領退休金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展期月退休金是指至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全額月退休金 (B)提前於年滿月

【評論內容】

(B) 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開始領取月退休金;每提前 1 年,減發 5%

舊的公務人員退休制度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17 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

公務人員任職滿十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出具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以下簡稱合格醫院)開立已達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以下簡稱公保失能給付標準)所訂半失能以上之證明或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

二、罹患末期之惡性腫瘤或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稱之末期病人,且繳有合格醫院出具之證明。

三、領有權責機關核發之全民健康保險永久重大傷病證明,並經服務機關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

四、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且經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之一所定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出具為終生無工作能力之證明。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以下簡稱危勞職務)者,應由其權責主管機關就所屬相關機關相同職務之屬性,及其人力運用需要與現有人力狀況,統一檢討擬議酌減方案後,送銓敘部核備。但調降後之自願退休年齡不得低於五十歲。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定之。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及依第三項規定送銓敘部核備之危勞職務範圍、年齡,應予公告。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具原住民身分者,降為五十五歲。但本法公布施行後,應配合原住民平均餘命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之縮短,逐步提高自願退休年齡至六十歲,並由銓敘部每五年檢討一次,報考試院核定之。

前項所定原住民身分之認定,依其戶籍登載資料為準。

第三項所稱權責主管機關,於中央指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於直轄市指直轄市政府及直轄市議會;於縣(市)指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

 

【評論主題】35 有關公務人員權益保障事項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B)公務人員非依法律停職後,其公務人員身分亦暫時中止 (C)公務人

【評論內容】

(A) 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5條

(B) 公務人員依法律停職後,其公務人員身分亦暫時中止公務人員保障法第9條第二條

 

(C) 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之官職等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變更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3條

(D) 公務人員依其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所應得之法定加給,非依法令不得變更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

 

【評論主題】17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下列對其事 由及保留年限之敘述,何者錯誤? (A)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評論內容】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一、A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二、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進修博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

三、B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四、C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4 條

【評論主題】33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中有關資遣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因機關裁撤但仍不符合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應予資遣 (B)留職停薪期間而申請資遣者,應不予受理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予資遣:

一、A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C業務緊縮時,不符本法所定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

二、現職工作不適任,經調整其他相當工作後,仍未能達到要求標準,或本機關已無其他工作可予調任。

三、依其他法規規定,應予資遣。

以D機要人員任用之公務人員,有前項第二款情事者,不適用前項資遣規定。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22 條

【評論主題】15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 相關事宜。惟下列那個機關除外? (A)總統府 (B)立

【評論內容】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除鄉(鎮、市)民代表會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外,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第 1 項

【評論主題】27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關於年終考績獎懲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考列甲等者,晉本俸二級,並給與 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B)考列乙等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本

【評論內容】

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

一、AD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BC乙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三、丙等︰留原俸級。

四、丁等︰免職。

前項所稱俸給總額,指公務人員俸給法所定之本俸、年功俸及其他法定加給。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 7 條

【評論主題】29 依預算法規定,有關政府各級機關暨公營事業之業務宣導預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編列預算於媒體辦理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 (B)為有效政策宣導之故,得以置入性行銷方

【評論內容】

B為有效政策宣導之故,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預算法第62-1條後段

A編列預算於媒體辦理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 預算法第62-1條前段

C編列預算時應明確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預算法第62-1條後段

業務宣導之預算相關資訊,應按月於機關資訊公開區公布預算法第62-1條第二項

【評論主題】27 下列何者不是立法院為了提升政府的財務管理效能、健全國家財政所制定的法律? (A)財政紀律法 (B)公共債務法 (C)財務資訊透明法 (D)預算法

【評論內容】

C財務資訊透明法 目前台灣沒有這個法律

A財政紀律法第一條為健全中央及地方政府財政,貫徹零基預算精神,維持適度支出規模,嚴格控制預算歲入歲出差短及公共債務餘額,謀求國家永續發展,落實財政紀律,特制定本法。

有關財政紀律之規範,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B公共債務法第一條為維護國家財政健全,支應國家發展需要,規範中央、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公共債務,特制定本法。

D預算法第1條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立及執行,依本法之規定。

預算以提供政府於一定期間完成作業所需經費為目的。

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財務管理為基礎,並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

【評論主題】37 下列何者非屬自書遺囑之要件? (A)電腦打字 (B)記明年、月、日 (C)親自簽名 (D)修改處須另行簽名

【評論內容】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B記明年、月、日,C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D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民法第 1190 條不喜歡 文字朋友 可以用影片進習學習

自書遺囑 民法繼承編 民法第1190條【法律名詞】#Shortswww.youtube.com › watch

【評論主題】33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中有關資遣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因機關裁撤但仍不符合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應予資遣 (B)留職停薪期間而申請資遣者,應不予受理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予資遣:

一、A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C業務緊縮時,不符本法所定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

二、現職工作不適任,經調整其他相當工作後,仍未能達到要求標準,或本機關已無其他工作可予調任。

三、依其他法規規定,應予資遣。

以D機要人員任用之公務人員,有前項第二款情事者,不適用前項資遣規定。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22 條

【評論主題】32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中有關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與延後支領退休金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展期月退休金是指至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全額月退休金 (B)提前於年滿月

【評論內容】

(B) 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開始領取月退休金;每提前 1 年,減發 5%

舊的公務人員退休制度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17 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

公務人員任職滿十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出具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以下簡稱合格醫院)開立已達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以下簡稱公保失能給付標準)所訂半失能以上之證明或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

二、罹患末期之惡性腫瘤或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稱之末期病人,且繳有合格醫院出具之證明。

三、領有權責機關核發之全民健康保險永久重大傷病證明,並經服務機關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

四、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且經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之一所定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出具為終生無工作能力之證明。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以下簡稱危勞職務)者,應由其權責主管機關就所屬相關機關相同職務之屬性,及其人力運用需要與現有人力狀況,統一檢討擬議酌減方案後,送銓敘部核備。但調降後之自願退休年齡不得低於五十歲。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定之。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及依第三項規定送銓敘部核備之危勞職務範圍、年齡,應予公告。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具原住民身分者,降為五十五歲。但本法公布施行後,應配合原住民平均餘命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之縮短,逐步提高自願退休年齡至六十歲,並由銓敘部每五年檢討一次,報考試院核定之。

前項所定原住民身分之認定,依其戶籍登載資料為準。

第三項所稱權責主管機關,於中央指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於直轄市指直轄市政府及直轄市議會;於縣(市)指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

 

【評論主題】46 公務員於受懲戒處分審理程序時,其職務當然停止之情況,不包括下列何者? (A)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 (B)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 (C)依刑事確定判決

【評論內容】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

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A

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B

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監所執行中。C

公務員懲戒法

第 4 條

 

【評論主題】17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下列對其事 由及保留年限之敘述,何者錯誤? (A)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評論內容】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一、A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二、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進修博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

三、B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四、C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4 條

【評論主題】35 有關公務人員權益保障事項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B)公務人員非依法律停職後,其公務人員身分亦暫時中止 (C)公務人

【評論內容】

(A) 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5條

(B) 公務人員依法律停職後,其公務人員身分亦暫時中止公務人員保障法第9條第二條

 

(C) 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之官職等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變更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3條

(D) 公務人員依其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所應得之法定加給,非依法令不得變更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

 

【評論主題】15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 相關事宜。惟下列那個機關除外? (A)總統府 (B)立

【評論內容】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除鄉(鎮、市)民代表會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外,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第 1 項

【評論主題】68. 依據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第15條規定,受理補償請求之機關應於協議成立之翌日起幾日內,將協議書送達請求權人或代理人及應參加協議機關,並作成送達證書? (A)40日內 (B)30日內 (C)20日

【評論內容】

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記載下列各款事項,由到場之請求權人或代理人及參加協議機關之代表人或其指定之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並蓋參加協議機關之印信:

一、請求權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所或居所。請求權人為法人或其他團體者,其名稱、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及代表人之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所或居所。

二、有法定代理人或委任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所或居所。

三、參加協議機關之名稱及所在地。

四、協議事件之案由及案號。

五、協議之處所。

六、補償機關及金額。

七、減輕或免除補償金額之事由、拋棄同一原因事實所生之其他損害賠償請求權等其他重要事項。

八、年、月、日。

前項協議書,受理補償請求之機關應於協議成立之翌日起D十日內送達請求權人或代理人及應參加協議機關,並作成送達證書。

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第 15 條

【評論主題】67. 依據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第7條規定,第三人應於知有損失後幾年內,向賠償機關請求之? (A)2年內 (B)3年 (C)4年內 (D)5年

【評論內容】

損失補償,應於知有損失後,A二年內向警察機關請求之。但自損失發生後,經過五年者,不得為之。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

【評論主題】66. 依據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第6條規定,有關第三人得對警察機關請求補償費用之法定最高數額,下列何者錯誤? (A)死亡者,新臺幣650萬 (B)重度障礙者,新臺幣375萬 (C)中度障礙者,新臺幣2

【評論內容】

一、A死亡者,新臺幣六百萬元。

二、因傷致身心障礙者:

(一)B極重度障礙:新臺幣四百五十萬元。

(二)重度障礙:新臺幣三百七十五萬元。

(三)C中度障礙: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

(四)輕度障礙: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三、前款以外之傷害者,新臺幣三十萬元。

四、財產損失者,新臺幣一百萬元。D

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第六項 第二項

【評論主題】27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關於年終考績獎懲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考列甲等者,晉本俸二級,並給與 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B)考列乙等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本

【評論內容】

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

一、AD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BC乙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三、丙等︰留原俸級。

四、丁等︰免職。

前項所稱俸給總額,指公務人員俸給法所定之本俸、年功俸及其他法定加給。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 7 條

【評論主題】5 下列選項「」中前後詞意相同的是: (A)「春秋」時節最適宜全家出遊/此人腹中自有「春秋」,對人總有褒貶 (B)這個社區的長者「早晚」都會在公園練氣功/無論是誰,「早晚」都得面對死

【評論內容】

C張小姐是她的「紅顏」知己(好姊妹)/「紅顏」棄軒冕(好兄弟),白首臥松雲----是李白對孟浩然的讚 美

A 春秋」時節最適宜全家出遊(春天與秋天這兩個季節適合全家出遊)/此人腹中自有「春秋」(自己的想法),對人總有褒貶

B這個社區的長者「早晚」(早上與晚上)都會在公園練氣功/無論是誰,「早晚」(遲早)都得面對死亡

D在醫學院從事教學多年的李醫師已「桃李」滿門/(學生很多)名師「桃李」天下(教過學生很多),一點都不令人 意外

【評論主題】29 依預算法規定,有關政府各級機關暨公營事業之業務宣導預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編列預算於媒體辦理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 (B)為有效政策宣導之故,得以置入性行銷方

【評論內容】

B為有效政策宣導之故,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預算法第62-1條後段

A編列預算於媒體辦理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 預算法第62-1條前段

C編列預算時應明確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預算法第62-1條後段

業務宣導之預算相關資訊,應按月於機關資訊公開區公布預算法第62-1條第二項

【評論主題】27 下列何者不是立法院為了提升政府的財務管理效能、健全國家財政所制定的法律? (A)財政紀律法 (B)公共債務法 (C)財務資訊透明法 (D)預算法

【評論內容】

C財務資訊透明法 目前台灣沒有這個法律

A財政紀律法第一條為健全中央及地方政府財政,貫徹零基預算精神,維持適度支出規模,嚴格控制預算歲入歲出差短及公共債務餘額,謀求國家永續發展,落實財政紀律,特制定本法。

有關財政紀律之規範,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B公共債務法第一條為維護國家財政健全,支應國家發展需要,規範中央、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公共債務,特制定本法。

D預算法第1條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立及執行,依本法之規定。

預算以提供政府於一定期間完成作業所需經費為目的。

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財務管理為基礎,並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

【評論主題】37 下列何者非屬自書遺囑之要件? (A)電腦打字 (B)記明年、月、日 (C)親自簽名 (D)修改處須另行簽名

【評論內容】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B記明年、月、日,C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D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民法第 1190 條不喜歡 文字朋友 可以用影片進習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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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32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中有關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與延後支領退休金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展期月退休金是指至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全額月退休金 (B)提前於年滿月

【評論內容】

(B) 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開始領取月退休金;每提前 1 年,減發 5%

舊的公務人員退休制度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17 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

公務人員任職滿十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出具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以下簡稱合格醫院)開立已達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以下簡稱公保失能給付標準)所訂半失能以上之證明或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

二、罹患末期之惡性腫瘤或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稱之末期病人,且繳有合格醫院出具之證明。

三、領有權責機關核發之全民健康保險永久重大傷病證明,並經服務機關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

四、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且經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之一所定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出具為終生無工作能力之證明。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以下簡稱危勞職務)者,應由其權責主管機關就所屬相關機關相同職務之屬性,及其人力運用需要與現有人力狀況,統一檢討擬議酌減方案後,送銓敘部核備。但調降後之自願退休年齡不得低於五十歲。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定之。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及依第三項規定送銓敘部核備之危勞職務範圍、年齡,應予公告。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具原住民身分者,降為五十五歲。但本法公布施行後,應配合原住民平均餘命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之縮短,逐步提高自願退休年齡至六十歲,並由銓敘部每五年檢討一次,報考試院核定之。

前項所定原住民身分之認定,依其戶籍登載資料為準。

第三項所稱權責主管機關,於中央指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於直轄市指直轄市政府及直轄市議會;於縣(市)指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

 

【評論主題】35 有關公務人員權益保障事項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B)公務人員非依法律停職後,其公務人員身分亦暫時中止 (C)公務人

【評論內容】

(A) 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5條

(B) 公務人員依法律停職後,其公務人員身分亦暫時中止公務人員保障法第9條第二條

 

(C) 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之官職等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變更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3條

(D) 公務人員依其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所應得之法定加給,非依法令不得變更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

 

【評論主題】46 公務員於受懲戒處分審理程序時,其職務當然停止之情況,不包括下列何者? (A)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 (B)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 (C)依刑事確定判決

【評論內容】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

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A

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B

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監所執行中。C

公務員懲戒法

第 4 條

 

【評論主題】33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中有關資遣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因機關裁撤但仍不符合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應予資遣 (B)留職停薪期間而申請資遣者,應不予受理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予資遣:

一、A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C業務緊縮時,不符本法所定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

二、現職工作不適任,經調整其他相當工作後,仍未能達到要求標準,或本機關已無其他工作可予調任。

三、依其他法規規定,應予資遣。

以D機要人員任用之公務人員,有前項第二款情事者,不適用前項資遣規定。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22 條

【評論主題】15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 相關事宜。惟下列那個機關除外? (A)總統府 (B)立

【評論內容】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除鄉(鎮、市)民代表會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外,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第 1 項

【評論主題】17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下列對其事 由及保留年限之敘述,何者錯誤? (A)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評論內容】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一、A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二、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進修博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

三、B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四、C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4 條

【評論主題】27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關於年終考績獎懲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考列甲等者,晉本俸二級,並給與 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B)考列乙等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本

【評論內容】

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

一、AD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BC乙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三、丙等︰留原俸級。

四、丁等︰免職。

前項所稱俸給總額,指公務人員俸給法所定之本俸、年功俸及其他法定加給。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 7 條

【評論主題】29 依預算法規定,有關政府各級機關暨公營事業之業務宣導預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編列預算於媒體辦理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 (B)為有效政策宣導之故,得以置入性行銷方

【評論內容】

B為有效政策宣導之故,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預算法第62-1條後段

A編列預算於媒體辦理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 預算法第62-1條前段

C編列預算時應明確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預算法第62-1條後段

業務宣導之預算相關資訊,應按月於機關資訊公開區公布預算法第62-1條第二項

【評論主題】5 下列選項「」中前後詞意相同的是: (A)「春秋」時節最適宜全家出遊/此人腹中自有「春秋」,對人總有褒貶 (B)這個社區的長者「早晚」都會在公園練氣功/無論是誰,「早晚」都得面對死

【評論內容】

C張小姐是她的「紅顏」知己(好姊妹)/「紅顏」棄軒冕(好兄弟),白首臥松雲----是李白對孟浩然的讚 美

A 春秋」時節最適宜全家出遊(春天與秋天這兩個季節適合全家出遊)/此人腹中自有「春秋」(自己的想法),對人總有褒貶

B這個社區的長者「早晚」(早上與晚上)都會在公園練氣功/無論是誰,「早晚」(遲早)都得面對死亡

D在醫學院從事教學多年的李醫師已「桃李」滿門/(學生很多)名師「桃李」天下(教過學生很多),一點都不令人 意外

【評論主題】27 下列何者不是立法院為了提升政府的財務管理效能、健全國家財政所制定的法律? (A)財政紀律法 (B)公共債務法 (C)財務資訊透明法 (D)預算法

【評論內容】

C財務資訊透明法 目前台灣沒有這個法律

A財政紀律法第一條為健全中央及地方政府財政,貫徹零基預算精神,維持適度支出規模,嚴格控制預算歲入歲出差短及公共債務餘額,謀求國家永續發展,落實財政紀律,特制定本法。

有關財政紀律之規範,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B公共債務法第一條為維護國家財政健全,支應國家發展需要,規範中央、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公共債務,特制定本法。

D預算法第1條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立及執行,依本法之規定。

預算以提供政府於一定期間完成作業所需經費為目的。

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財務管理為基礎,並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

【評論主題】37 下列何者非屬自書遺囑之要件? (A)電腦打字 (B)記明年、月、日 (C)親自簽名 (D)修改處須另行簽名

【評論內容】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B記明年、月、日,C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D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民法第 1190 條不喜歡 文字朋友 可以用影片進習學習

自書遺囑 民法繼承編 民法第1190條【法律名詞】#Shortswww.youtube.com › watch

【評論主題】15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 相關事宜。惟下列那個機關除外? (A)總統府 (B)立

【評論內容】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除鄉(鎮、市)民代表會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外,應組織甄審委員會,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8 條第 1 項

【評論主題】32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中有關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與延後支領退休金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展期月退休金是指至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全額月退休金 (B)提前於年滿月

【評論內容】

(B) 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開始領取月退休金;每提前 1 年,減發 5%

舊的公務人員退休制度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17 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

公務人員任職滿十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出具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以下簡稱合格醫院)開立已達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以下簡稱公保失能給付標準)所訂半失能以上之證明或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

二、罹患末期之惡性腫瘤或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稱之末期病人,且繳有合格醫院出具之證明。

三、領有權責機關核發之全民健康保險永久重大傷病證明,並經服務機關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

四、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且經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之一所定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出具為終生無工作能力之證明。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以下簡稱危勞職務)者,應由其權責主管機關就所屬相關機關相同職務之屬性,及其人力運用需要與現有人力狀況,統一檢討擬議酌減方案後,送銓敘部核備。但調降後之自願退休年齡不得低於五十歲。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定之。

前項危勞職務之認定標準及依第三項規定送銓敘部核備之危勞職務範圍、年齡,應予公告。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具原住民身分者,降為五十五歲。但本法公布施行後,應配合原住民平均餘命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之縮短,逐步提高自願退休年齡至六十歲,並由銓敘部每五年檢討一次,報考試院核定之。

前項所定原住民身分之認定,依其戶籍登載資料為準。

第三項所稱權責主管機關,於中央指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於直轄市指直轄市政府及直轄市議會;於縣(市)指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

 

【評論主題】17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下列對其事 由及保留年限之敘述,何者錯誤? (A)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評論內容】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一、A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二、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進修博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

三、B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四、C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4 條

【評論主題】46 公務員於受懲戒處分審理程序時,其職務當然停止之情況,不包括下列何者? (A)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 (B)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 (C)依刑事確定判決

【評論內容】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

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A

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B

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監所執行中。C

公務員懲戒法

第 4 條

 

【評論主題】35 有關公務人員權益保障事項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B)公務人員非依法律停職後,其公務人員身分亦暫時中止 (C)公務人

【評論內容】

(A) 公務人員之身分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剝奪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5條

(B) 公務人員依法律停職後,其公務人員身分亦暫時中止公務人員保障法第9條第二條

 

(C) 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之官職等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變更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3條

(D) 公務人員依其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所應得之法定加給,非依法令不得變更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

 

【評論主題】33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中有關資遣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因機關裁撤但仍不符合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應予資遣 (B)留職停薪期間而申請資遣者,應不予受理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予資遣:

一、A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C業務緊縮時,不符本法所定退休條件而須裁減之人員。

二、現職工作不適任,經調整其他相當工作後,仍未能達到要求標準,或本機關已無其他工作可予調任。

三、依其他法規規定,應予資遣。

以D機要人員任用之公務人員,有前項第二款情事者,不適用前項資遣規定。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22 條

【評論主題】80. 依據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駐衛警察如使用警械因而致人受傷,以下列何者為賠償義務機關? (A)設置單位 (B)當地警察局 (C)縣(市)政府 (D)內政部警政署

【評論內容】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由A設置單位依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

第 10 條

【評論主題】77. 依據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駐衛警察對配發之警械,應分類造冊登記,並報何處備查? (A)設置單位 (B)所轄縣(市)政府 (C)內政部警政署 (D)當地警察局

【評論內容】

駐衛警察對配發之警械,應分類造冊登記,按季報D當地警察局(分局)備查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第 6條

【評論主題】79. 依據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如設置駐衛警察,其使用警械之訓練、監督、考核,由下列何者辦理? (A)內政部警政署 (B)臺北市政府 (C)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

【評論內容】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之訓練、監督、考核,由C當地警察局(分局)辦理。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第 9 條

 

【評論主題】78. 依據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駐衛警察警槍執照,應向下列何者申請核發? (A)內政部警政署 (B)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 (C)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派出所 (D)桃園市政府

【評論內容】

駐衛警察使用警槍,應隨帶駐衛警警槍執照。

前項執照,由設置單位向當地警察局(分局)申請核發之。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第 8條

【評論主題】76. 依據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駐衛警察對配發之警械,應分類造冊登記,並多久報當地警察局備查? (A)按日 (B)按月 (C)按季 (D)按年

【評論內容】

駐衛警察對配發之警械,應分類造冊登記,按C季報當地警察局(分局)備查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第 6條

【評論主題】75.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14條規定,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或持有之警械種類規格、許可條件、許可之申請、審查、註銷、撤銷或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下列何者定之? (A)行政院 (B)法務部 (C)內

【評論內容】

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者由警察機關沒入。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前項許可定製、售賣或持有之警械種類規格、許可條件、許可之申請、審查、註銷、撤銷或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C內政部定之。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第 14條

【評論主題】74.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14條規定,違法售賣之警械,應如何處理? (A)查扣 (B)沒收 (C)扣押 (D)沒入

【評論內容】

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者由警察機關D沒入

警械使用條例 第14條

【評論主題】73.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14條規定,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者由下列何者沒入? (A)法院 (B)地檢署 (C)警察機關 (D)縣(市)政府

【評論內容】

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者由C警察機關沒入

警械使用條例 第14條

【評論主題】72.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13條規定,請問下列何者準用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 (A)警察派出所員警 (B)婦幼警察人員 (C)警察分局偵查隊刑警 (D)內政部核准設置之駐衛警察

【評論內容】

條文內容 本條例於其他司法警察人員及憲兵執行司法警察、軍法警察職務或經D內政部核准設置之駐衛警察執行職務時,準用之。

 

 

警械使用條例 第14條

【評論主題】71.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規定,警察人員依規定使用警械,下列何種法益不是第三人遭受損失時得請求補償之範圍? (A)生命 (B)財產 (C)身體 (D)自由

【評論內容】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致第三人A生命、C身體或B財產遭受損失時,第三人得請求補償。但有可歸責該第三人之事由時,得減輕或免除其金額。

 

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 

【評論主題】70.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於下列何種情況,得向違法使用警械之警察人員求償? (A)該警察人員出於過失 (B)該警察人員出於故意或過失 (C)該警察人員出於故意 (D)不得向警察

【評論內容】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致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時,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辦理。

前項情形,為C警察人員出於故意之行為所致者,賠償義務機關得向其求償。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致第三人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第三人

 

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 

【評論主題】2. 安全管理手冊第一章總則第三條所稱,各機關辦理安全維護事宜,應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統一組織相互配合支援,講求整體安全 (B)相關計畫待危害發生後再討論擬定 (C)對人、事、時、地、物

【評論內容】

三、各機關辦理安全維護事宜,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A)統一組織相互配合支援,講求整體安全。 (二)計畫適切,準備周全,防患於未然,消弭於無形,妥善處理於事後。 (三)大處著眼,小處著手,既要顧全大局,亦不疏忽小節。 (四)C對人、事、時、地、物作適宜配當,不論何時、何地、何物、何事,均有專人負 責。 (五)與有關單位人員密切聯絡協調。 (六)主管人員隨時督導考核,隨時檢討改進。 (七)定期實施演習訓練及綜合檢查。

D安全管理手冊

【評論主題】29 乙君 112 年 7 月出售一筆房屋及土地,該房地於 111 年 12 月因父親過世而繼承取得,乙父親 106 年 1 月買入該房地,請問乙君出售房地適用之房地合一所得稅課稅稅率為

【評論內容】

乙君 112 年 7 月出售一筆房屋及土地

該房地於 111 年 12 月因父親過世而繼承取得,

 因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20%。

 

from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https://www.ntbna.gov.tw › singlehtml

 

【評論主題】10 關於政府對其提供之財貨或勞務採「兩部定價法」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收取的費用包括固定基本費與按量計價兩部分 (B)其可兼顧固定成本之分攤,及以邊際成本訂定使用的邊際

【評論內容】

(A) 收取的費用包括固定基本費與按量計價兩部分

B可兼顧固定成本之分攤與利用邊際成本訂定價格

(C) 一方面可免於長期虧損,另一方面亦可達社會福利最大的產出

(4) 政府提供財貨勞務的收費選項之一

【評論主題】9 我國公營事業轉換為民營化的方式,不包含下列何種類型? (A)經營權移轉 (B)開放市場、解除管制 (C)所有權移轉 (D)價格補貼

【評論內容】

(D) 價格補貼非公營事業轉民營化方式 單純政府

現金補貼民間

公營事業民營化可以區分為3種類型

(1) 撤資(C) 所有權移轉

(A) 經營權移轉

(2) 委託(B) 開放市場、解除管制

(3) 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