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6.甲公司 3 月 31 日帳上銀行存款餘額$55,000,銀行對帳單餘額$65,000,經查證得知未兌現支票$20,600,在途存款$24,000,銀行代收票據收現$20,000,銀行手續費$30
【評論內容】調整只能調自己帳上銀行存款餘額$55,000 未兌現支票->銀行端上尚未扣款 自己帳上已列入 不調整在途存款->銀行端尚未存入 自己帳上已列入 不調整銀行代收票據收現-> 自己帳上未列入 +$20,000銀行手續費->自己帳上未列入 -$300因進貨開立的支票$7,000,帳上記為$700 ->自己帳上少扣$6,300 -$6,300$55,000+$20,000-$300-$6,300= $68,400
【評論主題】66.有關商業銀行經營信託業務或投資信託事業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商業銀行經營信託業務,其營業及會計必須獨立(B)銀行經營信託業務之人員,關於客戶之往來、交易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
【評論內容】銀行法28條銀行經營信託及證券業務,應指撥營運資金專款經營,其指撥營運資金之數額,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評論主題】35.甲簽發新臺幣 10 萬元,發票日為 105 年 12 月 1 日之支票予乙,請問乙最遲應於何日行使該支票權利,方不致罹於時效?(A) 106 年 12 月 1 日 (B) 106 年 11 月
【評論內容】
一年內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