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見票後定期付款之匯票,應自發票日起幾個月內為承兌之提示?(A)二個月(B)三個月(C)四個月(D)六個月
【評論內容】引用自票據法第 45 條見票後定期付款之匯票,應自發票日起六個月內為承兌之提示。前項期限,發票人得以特約縮短或延長之。但延長之期限不得逾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