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7 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立法院於 109 年通過制定反滲透法,根據該法,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
【評論內容】第三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從事公民投票案之相關活動。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