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6.藥師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檢具最近六年內接受繼續教育達幾點之證明文件,且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及專業相關法規課程積分數合計至少十二點? (A)120 (B)150
【評論內容】
想請問現在是兩個版本都記嗎??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藥事人員執業執照更新之相關規定,哪個是現在適用?感覺有點怪怪的,都會考嗎?話說:化妝品跟醫材新舊法規都要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