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1.依據警政署頒「巡邏簽章標準作業程序」之規定,有關汽車巡邏簽章之要領,下列何者正確?:(A)車上或車側應留一人以維安全(B)到達巡邏點時均須馬上下車,並在周遭有安全顧慮範圍內巡邏一下,不要馬上巡簽
【評論內容】執行巡邏簽章作業程序-執行階段
(一)巡邏行進間注意前後左右可疑人車
(二)路口臨時停車應注意左右有無可疑人車或可疑人近身
(三)二部機車巡邏時 應一前一後 保持安全距離 前後要不定時互換
(四)到達巡邏點時要馬上下車 並在周遭有安全顧慮範圍內巡視一趟 觀察有無安全顧慮
(五)無安全顧慮時 由一名擔任警戒 另一名至巡邏箱拿取簽章表 簽巡時應注意背後有無安全顧慮 簽好後將簽到表轉供警戒人員簽到 再由已簽到同仁擔任警戒
(六)夜間到達巡邏點 切勿急於取簽巡邏表 應持手電筒巡視周遭環境 確認無安全顧慮時再取出簽到表 簽章巡邏表時 仍應注意背後有無安全顧慮
(七)簽妥巡邏表後 機巡時 一名先上機車 另外一名擔任警戒 汽巡時 駕駛人員先上車 另外一名擔任警戒 切勿二人同時上機、汽車
(A)車上或車側應留一人以維安全此規定於巡邏勤務手冊第五節停留點搜索之動作搜查注意事項內 非巡邏簽章作業程序之規定(B)到達巡邏點時均須馬上下車,並在周遭有安全顧 慮範圍內巡邏一下,不要馬上巡簽為第(四)(六)之規定(C)須下車先在周遭有安全顧慮範圍內步巡巡邏,其範圍以半 徑30公尺為原則無此規定(D)無安全顧慮時,由1名在車或車側擔任警戒,另1名至巡邏箱拿取簽到 表簽资。人員均須下車 無車戒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