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9 若犯罪所得已經移轉於第三人手上,則在下列何種情況,不得針對該第三人實施沒收?(A)該第三人明知他人違法行為而取得 (B)該第三人係無償取得 (C)該第三人係支付相當對價而取得 (D)犯罪行為人為
【評論內容】
第 38-1 條
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
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第三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因下列情形之一取得犯罪所得者,亦同:
一、明知他人違法行為而取得。 (A)
二、因他人違法行為而無償或以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 (B)
三、犯罪行為人為他人實行違法行為,他人因而取得。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