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8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非屬於昇降機道相鄰之分間牆其空氣音隔音構造,如使用鋼筋混凝土建造,其含粉刷層之牆厚至少需幾公分以上? (A)8 (B) 10 (C) 12 (D) 15
【評論內容】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46-3 條
分間牆之空氣音隔音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鋼筋混凝土造或密度在二千三百公斤/立方公尺以上之無筋混凝土造,含粉刷總厚度在十公分以上。
二、紅磚或其他密度在一千六百公斤/立方公尺以上之實心磚造,含粉刷總厚度在十二公分以上。
三、輕型鋼骨架或木構骨架為底,兩面各覆以石膏板、水泥板、纖維水泥板、纖維強化水泥板、木質系水泥板、氧化鎂板或硬質纖維板,其板材總面密度在四十四公斤/平方公尺以上,板材間以密度在六十公斤/立方公尺以上,厚度在七點五公分以上之玻璃棉、岩棉或陶瓷棉填充,且牆總厚度在十公分以上。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具有空氣音隔音指標 Rw 在四十五分貝以上...
【評論主題】37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有關住宅、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樓板挑空設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挑空部分每住宅單位限設一處,且應設於客廳或客餐廳之上方,但其面向道路寬度或法定空地並無 限制 (B)每處
【評論內容】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164-1 條
住宅、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樓板挑空設計者,挑空部分之位置、面積及高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挑空部分每住宅單位限設一處,應設於客廳或客餐廳之上方,並限於建築物面向道路、公園、綠地等深度達六公尺以上之法定空地或其他永久性空地之方向設置。
二、挑空部分每處面積不得小於十五平方公尺,各處面積合計不得超過該基地內建築物允建總容積樓地板面積十分之一。
三、挑空樓層高度不得超過六公尺,其旁側之未挑空部分上、下樓層高度合計不得超過六公尺。
挑空部分計入容積率之建築物,其挑空部分之位置、面積及高度得不予限制。
第一項用途建築物設置夾層者,僅得於地面層或最上層擇一處設置;設置夾層之...
【評論主題】9 有關公寓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利用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 (B)不得妨礙建築物之正常使用 (C)不得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 (D)不得排除他人干涉
【評論內容】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4 條
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
專有部分不得與其所屬建築物共用部分之應有部分及其基地所有權或地上權之應有部分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第 5 條
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
【評論主題】10 有關獨棟或連棟建築物免設無障礙室外通路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位於山坡地者 (B)地面層設有室內停車位者 (C)建築基地未達 15 個住宅單位者 (D)其臨接道路之淹水潛勢高度達 50
【評論內容】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202.4.4 免設置:位於山坡地,或其臨接道路之淹水潛勢高度達 50 公分以上,
且地面層須自基地地面提高 50 公分以上者,或地面層設有室內停車位
者,或建築基地未達 10 個住宅單位者,得免設置室外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