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令】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 民法第 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學說上稱呼此種條件為:(A)意定停止條件 (B)意定解除條件(C)法定停止條件 (D)法定解除條件

【評論內容】

維基百科:

胎兒在出生之前,本不擁有權利能力,但胎兒為將來之人,非必不得享有權利,故許多國家多以法律擬制,以非死產者為限,視為既已出生。其中有「法定解除條件說」和「法定停止條件說」等兩種說法。前者指胎兒於出生前,即取得權利能力,若將來死產,則溯及喪失其權利能力;後者指胎兒於出生前,並未取得權利能力,至出生後,方溯及取得權利能力。目前台灣的通說採取「法定解除條件說」,蓋如此使胎兒於出生前即得取的權利能力,而得主張其個人之利益,對於胎兒的保護較為周全。

解除條件=先給後收回

停止條件=先不給等條件成就再給

本題解除條件:先給後收回,以民法第七條而論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視為既已出生,意思就是條件(死產)達成,才會收回他的權利

【評論主題】1 民法第 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學說上稱呼此種條件為:(A)意定停止條件 (B)意定解除條件(C)法定停止條件 (D)法定解除條件

【評論內容】

維基百科:

胎兒在出生之前,本不擁有權利能力,但胎兒為將來之人,非必不得享有權利,故許多國家多以法律擬制,以非死產者為限,視為既已出生。其中有「法定解除條件說」和「法定停止條件說」等兩種說法。前者指胎兒於出生前,即取得權利能力,若將來死產,則溯及喪失其權利能力;後者指胎兒於出生前,並未取得權利能力,至出生後,方溯及取得權利能力。目前台灣的通說採取「法定解除條件說」,蓋如此使胎兒於出生前即得取的權利能力,而得主張其個人之利益,對於胎兒的保護較為周全。

解除條件=先給後收回

停止條件=先不給等條件成就再給

本題解除條件:先給後收回,以民法第七條而論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視為既已出生,意思就是條件(死產)達成,才會收回他的權利

【評論主題】自書遺囑者,如未記明年、月、日,該遺囑之效力為何?(A)有效 (B)補正後有效 (C)有效,但得撤銷 (D)無效

【評論內容】

第 1190 條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評論主題】48.甲與乙約定:「明天若晴天出大太陽,送乙 1 頂帽子」;另甲與丙約定:「晴天出大太陽時,送丙1 頂帽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與乙之約定,附有停止條件;甲與丙之約定,附有終期(B)甲與乙之

【評論內容】

網路解答:

【解析】

(C)甲與乙之約定,附有停止條件;甲與丙之約定,附有始期【題目解答】 

(一)條件係指法律行為效力之發生或消滅,繫於將來客觀上成就與否不確定之事實的附款。期限係指法律行為效力之發生或消滅,繫於將來成就與否確定之事實的附款。二者差異在於條件為「成就與否不確定」而期限「成就與否確定」。 

(二)「明天若晴天出大太陽......」明天可能為「晴天」、「陰天」或「雨天」,故該附款為「條件」。法律行為效力之發生,繫於將來客觀上成就與否不確定 之事實的附款為「停止條件」,於明天若晴天出大太陽,贈與契約始發生效 力,故為「附有停止條件」。

(三)天氣雖然多有變化,但必定會有「晴天出大太陽」之時,故該附款為「期 限...

【評論主題】35.甲於遺囑中規定,贈乙以房屋一幢,但乙應保留一個房間給丙使用。請問此行為是:(A)附條件之行為(B)附期限之行為(C)附負擔之行為(D)有對價之行為

【評論內容】

網路解答:

【解析】(C)附負擔之行為【題目解答】 

(一)條件係指法律行為效力之發生或消滅,繫於將來客觀上成就與否不確定之

事實的附款。 

(二)期限係指法律行為效力之發生或消滅,繫於將來成就與否確定之事實的附

款。

 (三)負擔係指法律行為當事人約定,使一方履行特定給付義務為內容之附款。 (四)本案例應屬「附負擔之遺贈(§1205)」,(C)之論述始為正確。

來源:https://www.twstudy.com/wp-content/webinfo/AQ/OF/JISE/QDE/3/LY/LA/101-1.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