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黃英嘉】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6 被繼承人甲生前於其長子乙結婚時,曾贈與新臺幣(以下同)80 萬元。甲作成有效之遺囑,載明全部遺產由次子丙單獨取得。甲死亡時,有積極財產 100 萬元,無債務;甲之繼承人為乙和丙。甲之 100萬元

【評論內容】

遺產180萬,可知應繼分各90萬

遺囑說丙獨得,這邊需要進行特留分侵害檢驗

90萬 的 1/2=45萬(特留)

乙已經有80萬>45萬,無侵害乙的特留分

可得《D.100萬丙全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