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葉姵妤】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0以下何者不是估價作業應注意的重大影響因素?(A) 地形。(B) 氣候。(C) 人力資源招募與管理方式。(D) 審查品管人員資格。

【評論內容】

一般估價作業應注意的重大影響因素列舉說明如下:

 

1. 設計圖

 

設計圖為設計者思想之表達及施工者建造工程之藍本,也是計算工程數量的 依據,故估價人員必須詳閱並了解設計用意所在,以免漏列了工程目或數量計算錯誤,導致工程預算編列不合理。

2. 施工規範與品質要求

施工規範乃訂定每一工項之工作範圍、施工方法、材料品質及丈量付款辦 法的基準。工程品質要求標準不同,直接影響單價高低,估價工程師應確實依照施工規範之指示,謹慎估價。

3. 工期與工作性質

瞭解工期與工作性質後,方能掌握各工期之緩急;一般工程均假定於正常工作時間內進行,但若為配合特殊情況之需要,則應考慮兩班制或三班制施工,甚至需午夜施工者,則其工作效率偏低,同時應編列較高工資,凡與正常情況有 顯著之差異者就 應予特別考量。

4. 環境因素

(1) 地形:施工機具工作效率之高低,深受施工地區環境之影響,如在山區、丘 陵區、或狹窄地區、鬧市區施工,其工作效率遠較平原區為低,應列入考量。

(2) 地質:瞭解地質因素,才能降低意外災害發生的機率。例如軟弱地質需考量土質改良,岩層地質則要了解岩層類別、膨脹係數及需否開炸,另良好土 層要考量是否可利用做為填方材料,因對於土石方之挖、運、棄、填等各工程項目單價有重大之影響,事先應調查清楚仔細研判。

 

(3) 氣候:氣候因素隨工作地區而異,需蒐集該施工地區最近廿年至四十年之降 雨量記錄,加以統計分析,計算實際可以工作之天數。訂約時若規定以日曆天計算工期者,應事先考慮實際可以施工之天數方為合理。

【評論主題】2 下列何者屬專業營造業?(A) 地下管線工程業。(B) 甲等營造業。(C) 乙等營造業。(D) 丙等營造業。

【評論內容】

營造業法第八條(專業工程之項目)

專業營造業登記之專業工程項目如下:

一、鋼構工程。

二、擋土支撐及土方工程。

三、基礎工程。

四、施工塔架吊裝及模板工程。

五、預拌混凝土工程。

六、營建鑽探工程。

七、地下管線工程。

八、帷幕牆工程。

九、庭園、景觀工程。

十、環境保護工程。

十一、防水工程。

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主管機關增訂或變更,並公告之項目。

【評論主題】1 下列針對法規的位階及效力說明何者有誤?(A)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B)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C) 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D) 普通法優於特別法。

【評論內容】

【憲法171】: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憲法172】: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一條: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評論主題】11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7 條第4 項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非經司法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之規定,最高可處幾年有期徒刑?(A) 1 年。(B) 2 年。(C) 3 年。(D

【評論內容】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4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八萬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10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死亡之職業災害,應於幾個小時內報告檢查機構?(A) 8 小時。(B) 12 小時。(C) 24 小時。(D) 36 小時。

【評論內容】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37條: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並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