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8. 甲保險公司成立迄今滿三年,未曾因資金管理業務受主管機關處分,且具有保險資金管理經驗,並持有證券資產總金額新臺幣 60 億元,今該公司欲取得乙投信事業之股份,依規定甲公司與其關係人最多能持有乙公
【評論內容】
投信事業每一股東與關係人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合計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