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我要上榜!!!!!】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6 關於租稅,下列何者因違反比例原則,而被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違憲? (A)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及遺產稅及贈與稅法第 51 條第 1 項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 (B)非都市土地經編定為交通用地

【評論內容】釋字746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前項應納稅款及滯納金,應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就應納稅款部分加徵利息,與憲法財產權之保障尚無牴觸;惟就滯納金部分加徵利息,欠缺合理性,不符憲法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16 關於租稅,下列何者因違反比例原則,而被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違憲? (A)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及遺產稅及贈與稅法第 51 條第 1 項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 (B)非都市土地經編定為交通用地

【評論內容】釋字746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前項應納稅款及滯納金,應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就應納稅款部分加徵利息,與憲法財產權之保障尚無牴觸;惟就滯納金部分加徵利息,欠缺合理性,不符憲法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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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釋字746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前項應納稅款及滯納金,應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就應納稅款部分加徵利息,與憲法財產權之保障尚無牴觸;惟就滯納金部分加徵利息,欠缺合理性,不符憲法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16 關於租稅,下列何者因違反比例原則,而被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違憲? (A)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及遺產稅及贈與稅法第 51 條第 1 項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 (B)非都市土地經編定為交通用地

【評論內容】釋字746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前項應納稅款及滯納金,應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就應納稅款部分加徵利息,與憲法財產權之保障尚無牴觸;惟就滯納金部分加徵利息,欠缺合理性,不符憲法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16 關於租稅,下列何者因違反比例原則,而被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違憲? (A)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及遺產稅及贈與稅法第 51 條第 1 項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 (B)非都市土地經編定為交通用地

【評論內容】釋字746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前項應納稅款及滯納金,應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就應納稅款部分加徵利息,與憲法財產權之保障尚無牴觸;惟就滯納金部分加徵利息,欠缺合理性,不符憲法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