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79 .B廠商對於招標機關追繳或不予發還押標金之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因該採購案未達公告金額,故不得再提出申訴。(A)O(B)X
【評論內容】依據採購法第76條第4項:爭議屬第三十一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者,不受第一項公告金額以上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