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王孝純】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27保險業資產管理自律規範第 3 條規定,保險業管理資產時,分析資產與負債之關係應考慮那些事項 A 分析持有資產之到期日 B 分析資產與負債之關係應考慮那些事項 C 建立適當現金流量預測模型 D 建

【評論內容】第三條 保險業管理資產時,應考量負債及風險,並分析資產與負債之關係,確保 有足夠之清償能力。 前項分析資產與負債之關係,應考慮下列事項: 一、分析持有資產之到期日、流動性及與負債之適當性。 二、建立適當現金流量預測模型,以測試公司是否能承受市場情境與投資 條件之變化,並檢視當其清償能力受到負面影響時,能否作適當調整 。

【評論主題】225國外投資總額之計算,除法令所載國外投資項目,仍應計入 A、國外有價證券因跨越交割所產生之應收及應付款 B、衍生性金融資產與負債淨額 C、因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所衍生之應收利息 D、國外有價證券所產生

【評論內容】(三)國外投資總額之計算範圍,除法令所載國外投資項目外,仍應計入國外有價證券因跨月交割所產生之應收及應付款、衍生性金融資產與負債淨額,以及因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所衍生之應收利息等與國外投資相關之項目。

【評論主題】219依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11點規定,人身保險業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及期限,將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相關統計報表向(A)中央銀行

【評論內容】十一、人身保險業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及期限,將本業務相關統計報表向主管機關或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申報,以供主管機關監理之用。

【評論主題】217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由內部稽核單位何時辦理該等保險商品招攬、核保、理賠、精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作業之專案查核(A)每半年(B)按月(C)每年(D)按季。

【評論內容】十、人身保險業辦理本業務,除應落實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外 ,並應遵循下列事項:(一)應將本注意事項之內容,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並依據保 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訂定本業務相關內部控制作業之處理程序。(二)應依前揭辦法第七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由從事該等保險商品招攬、核保、理賠、精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之業務單位每季辦理專案 自行查核。(三)應依前揭辦法第七條及第十八條規定,由內部稽核單位每半年辦理該等保險商品招攬、核保、理賠、精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作業之專案查核,上開稽核報告並應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通過。(四)內部稽核單位每半年辦理查核作業之原則如下: 1.查核各業務單位對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商品開發、銷售、資訊揭露、風險告知、資金運用及外匯管理等相關法令及自律規範之遵循情形,以及該等保險商品銷售作業處理程序(含招攬人員資格及教育訓練、商品適合度政策)落實情形。 2.查核內部控制措施時,應包括內部牽制及勾稽功能。 3.評估各項內部控制處理程序之妥適性,並提出修正建議,以確保制度能持續有效執行。 4.評估各業務單位每季自行查核辦理績效。

【評論主題】215人身保險業送審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時,除應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等規定檢附相關送審文件外,應併檢附下列那些文件:A 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各項交易之會計處理方式說明

【評論內容】人身保險業辦理第一張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應檢附符合第二點資格條件之說明文件,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等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人身保險業送審該等保險商品時,除應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等規定檢附相關送審文件外,應併檢附該等保險商品各項交易之會計處理方式說明、外幣資產負債配置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及外幣資產區隔之方式。並應於要保書及保單條款載明保險費收取方式、匯款 費用之負擔及匯率風險揭露等相關事宜。

【評論主題】214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 7 點,有關送審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之規定,何者正確A 依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檢附相關送審文件 B 應

【評論內容】人身保險業辦理第一張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應檢附符合第二點資格條件之說明文件,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等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人身保險業送審該等保險商品時,除應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等規定檢附相關送審文件外,應併檢附該等保險商品各項交易之會計處理方式說明、外幣資產負債配置具體計畫及執行方法,及外幣資產區隔之方式。並應於要保書及保單條款載明保險費收取方式、匯款 費用之負擔及匯率風險揭露等相關事宜。

【評論主題】203「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規定,人身保險業以計算保險契約簽單保險費之利率及危險發生率為基礎,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計算之準備金,稱為(A)解約價值準備金(B)責任準備金(C)危險發生準備金(D

【評論內容】第 11 條本法所稱保單價值準備金,指人身保險業以計算保險契約簽單保險費之利率及危險發生率為基礎,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計算之準備金。

【評論主題】160保險法第 146 條之 4 規定,保險業資金辦理國外投資,以下列何者為限A 國外不動產 B 國外有價證券 C 國外基金 D 投資國外保險公司 E 外匯存款(A)CDE(B)ABC(C)ABD(D

【評論內容】第 146-4 條保險業資金辦理國外投資,以下列各款為限:一、外匯存款。二、國外有價證券。三、設立或投資國外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相關事業。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國外投資。

【評論主題】92依「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 12 條規定,_______於必要時得派員查閱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有關帳冊文件,或要求其於期限內據實提出財務報告或其他相關資料。(A)財政部(B)中央銀行(C)金

【評論內容】本行於必要時得派員查閱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有關帳冊文件,或要求其於期限內據實提出財務報告或其他相關資料。

【評論主題】91依「投資型保險資管理辦法」第 14 條第 3 項規定,投資型保險之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商品者,係指結合 A、固定收益商品 B、存款 C、保險 D、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組合形式商品或結構型債券 (A)BD(

【評論內容】投資型保險之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商品者,係指結合固定收益商品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組合型式商品或結構型債券。第十條第一項及第十一條所列各種投資標的之限制及不得涉及事項,由主管機關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