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ina】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96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B)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機關於依該招標文件辦理之採購,該廠商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但得作為分包廠商。(C)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評論主題】141財物採購之採購金額在何種金額以上,係為巨額採購? (A)新臺幣5000萬元。 (B)新臺幣1億元。 (C)新臺幣2億元。 (D)新臺幣2000萬元。

【評論內容】採購金額在下列金額以上者,為巨額採購: 一、工程採購,為新台幣二億元。 二、財物採購,為新台幣一億元。 三、勞務採購,為新台幣二千萬元

【評論主題】135 下列何者非屬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所稱「廠商信用之證明」? (A)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B)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C

【評論內容】五、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評論主題】119 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7款「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者」之情形,下列何者為非? (A)有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之「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行為者」情形。 (B)得標後未

【評論內容】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七款認定屬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16日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080100733號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七款規定修正認定機關辦理採購,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情形,並自即日生效:A一、有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    行為者」情形。D二、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五款、第七款情形之一。C三、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有政府採購法第八    十七條各項構成要件事實之一。

【評論主題】93.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 (A)3日。 (B)5日。 (C)7日。 (D)14日。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前項等標期,除本標準或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少於下列期限:

【評論主題】196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B)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機關於依該招標文件辦理之採購,該廠商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但得作為分包廠商。(C)承辦專案管理之廠商與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評論主題】141財物採購之採購金額在何種金額以上,係為巨額採購? (A)新臺幣5000萬元。 (B)新臺幣1億元。 (C)新臺幣2億元。 (D)新臺幣2000萬元。

【評論內容】採購金額在下列金額以上者,為巨額採購: 一、工程採購,為新台幣二億元。 二、財物採購,為新台幣一億元。 三、勞務採購,為新台幣二千萬元

【評論主題】135 下列何者非屬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所稱「廠商信用之證明」? (A)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B)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C

【評論內容】五、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評論主題】119 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7款「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者」之情形,下列何者為非? (A)有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之「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行為者」情形。 (B)得標後未

【評論內容】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七款認定屬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16日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080100733號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七款規定修正認定機關辦理採購,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情形,並自即日生效:A一、有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    行為者」情形。D二、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五款、第七款情形之一。C三、廠商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有政府採購法第八    十七條各項構成要件事實之一。

【評論主題】93.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 (A)3日。 (B)5日。 (C)7日。 (D)14日。

【評論內容】招標期限標準前項等標期,除本標準或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少於下列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