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5. 除年滿60歲者須每年換發新證至年滿70歲外,執業登記證每3年換發1次,執業登記證屆期未 換發者,失其效力,計程車駕駛人應重新申請辦理執業登記,始得執業。 (A)O(B)X
【評論內容】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第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