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2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公務員同一行為已受法院無罪之宣告者,應如何處置?(A)停止審議程序(B)仍得為懲戒處分(C)為不受理議決(D)免議議決
【評論內容】公務員懲戒法第32條
【評論主題】【題組】 ⑵產銷履歷(traceability)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2條規定「司法人員、審計人員、主計人員、關務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警察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