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題組】 (2)若甲乙同意分割該土地,而丙不同意,則甲乙二人可否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之多數決方式,而為協議分割?(15 分)
【評論內容】
需求並不是租稅的原則喔
租稅上的受益原則:租稅的負擔應與公共財服務之受益程度成一定比例的關係。
而我們上高速公路 是在使用公共服務
所以必須使用者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