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共同事業戶內之人口,戶長排第1位,其餘人員請選出正確排列次序。①寄居人 ②其他成員 ③受僱人 ④學生 ⑤收容人(A)①②③④⑤ (B)④③①⑤② (C)③④⑤②① (D)⑤②①④③
【評論內容】
第4條
共同生活戶內之人口,其排列次序如下:
一、戶長。
二、戶長之配偶。
三、戶長之直系尊親屬。
四、戶長之直系卑親屬。
五、戶長之旁系親屬。
六、其他家屬。
七、寄居人。
共同事業戶內之人口,其排列次序如下:
一、戶長。
二、受僱人。
三、學生。
四、收容人。
五、其他成員。
六、寄居人。
共同事業戶戶長另設有共同生活戶或單獨生活戶者,應註明其戶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