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國際法和國內法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二元論者認為國內法效力優於國際法,此說目前仍為主流(B)一元論者早期認為在不同情況,國際法與國內法之效力各有優先(C)一元論者後期主張國內法效力優先於國際法
【評論內容】一元論早期主張自身主權權利所致,有紛爭的國家,對於牽涉一己之事件當時常以自身國內法為優先,除非是有牽涉共同而複雜的事項或界定模糊者,則以國際法為優先;而後有了國際社會的概念,各國降低對權利的主張,而以大家共同接受的國際法為裁量標準,也就是目前一元論的主流理論...反之,二元論則是二者並立,然而依國情與時空的不同,互有優先,但也是以國際法為主(因全球化的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