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相對於學生而言,學校教師是擁有權力(power)的人。如果教師以其個人魅力及領袖氣質領導學生,使學生產生認同感而願意追隨服從。此種權力稱為:(A)法職權(B)專家權(C)獎賞權 (D)參照權。
【評論內容】
J.R. P. French 和B. Ravon提出 1.法職權:依法規或值未取得權利 ex:學校校長 2.獎賞權:能給予部屬獎賞鼓勵的權利ex:包含物質或社會性報酬 3.強制權:可以強迫或處罰而取得的權利ex:禁閉或停職 4.專家權:個人因特殊才能獲專業知識而取得的權力 ex:知識經濟時代,領導者宜多使用專家權 5.參照權:由於個人的人格魅力或氣質,使追隨者產生認同ex:史懷哲or 得雷莎修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