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黃元寶】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4 依現行民法規定,以下何者,不是婚姻有效成立的必要要件?(A) 結婚合意書面 (B) 公開儀式 (C) 證人 (D) 登記

【評論內容】民法第982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評論主題】【題組】 ⑸ Care-of Address(COA)

【評論內容】

凱因斯學派主張增加和穩定就業的希望寄于增加和穩定投資上,但他不同意把投資完全委託私人資本家,而是主張實行“投資社會化”,由國家、政府來總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