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依保險法第146條第5項規定,主管機關於90年12月21日訂定「投資型保 險商品管理規則」,開放(A)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年金保險,得約定以新臺幣給付年金(B)以新臺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業務(C)以
2-1金管會於94年11月22日修正「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範圍及內容準則」,增列「經中央銀行許可辨理以各該保險業所簽發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單為質之外幣放款」,開放(A)保險業經營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業
5-1依據中央銀行法第35條第2項規定,銀行及其他事業申請辦理外匯業務應具備之條件、審查程序、核准指定、業務範圍、廢止指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A)金管會會同中央銀行(B)行院院金管會(C)中央
1-2財政部於93年5月3日修正「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訂立投資型保險契約時,保險人與要保人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項收付 之幣別,且新台幣與外幣間不得相互轉,開放(A)以
1-3訂立投資型保險契約時,保險人與要保人(A)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且不得於新臺幣與外幣間約定相互變換收付之幣別(B)得約定保險費、保險給付、費用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且
1-4行政院金管會檢送予中央銀行之「開放外幣傳統型保險業務建議方案」,其中風險充分告知提出哪些配套措施:A.加強業務員教育訓練 B.充分揭露資訊 C.告知匯率變動風險D.注意保險公司之適合性(A)BC
1-595年3月14日金管會保險局及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就開放外幣傳統型保單與中央銀行外匯局交換意見,中央銀行外匯局表示在哪些配套措施下,可正面考量開放外幣傳統型保單:A風險充分告知 B金融業跨業經營 C
1-6中央銀行於96年3月12日函復金管會,原則同意開放外幣非投資型保險業務,下列哪些事項應配合辦理:A確實要求保險業對其涉及之匯率風險充分告知B可以辦理外匯匯兌C以保費收入辦理外幣放款業務(保單質借
1-7配合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之開放,為利業者辦理該項業務有所遵循,金管會於96年8月29日訂定發布(A)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B)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C)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範圍
1-9 配合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之開放,為利業者辦理該項業務有所遵循,金管會於 96 年 8 月 29 日訂定發布(A)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B)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C)保險業辦
1-10 為提供消費者更多元外幣保險商品選擇,以滿足外幣保險保障需求,金管會於 103年 12 月 30 日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 4 點,開
1-12 據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規定,人身保險業經營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險種以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為限,並須經誰的許可 (A)中央銀行 (B
2-2行政院金管會為提供保戶外幣資產配置選擇,以滿足民眾多元化保險規劃之需求, 經洽中央銀行後經該行於96年3月12日同意開放(A)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年金保險,得約定以新臺幣給付年金(B)外幣收付非投
2-3(A)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人壽保險(B)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年金保險(C)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年金保險(D)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壽險保 於年金累積期間屆滿時將連結投資標的全部處份出售,並轉換為一般
2-4由大家各自出一點錢,籌成鉅額共有的準備資產,萬一伙伴發生意外或達成給付條件時,由其中提出一筆錢,支付伙伴的家屬或應得之受益人,這是(A)相互扶助的觀念(B)收支相等的原則(C)最小損害原則(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