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凡】評論
那為何不能用侵入住宅的加重要件
【Sony Lin】評論
第225條(乘機性交猥褻罪)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Jason Hsu】評論
回3樓,甲係因A意識模糊翻取皮包未能 尋得鑰匙,所以才遂代其取出鑰匙開啟大門,這部分我認為應該就不算是侵入了,而是在同意下進入的
【Summerbaby Ha】評論
他用手推拒 不算違反意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