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vey】評論
憲法第7條 平等權第8條 人身自由第9條 人民不受軍審第10條 居住遷徙自由第11條 表現自由第12條 秘密通訊自由第13條 信教自由第14條 集會結社自由第15條 生存、工作、財產權第16條 請願、訴願、訴訟權第17條 參政權第18條 應考試服公職權第19條 納稅義務第20條 兵役義務第21條 受教育權利、義務
【越】評論
人格權(姓名權為人格權之一種)、資訊隱私權、名譽權、契約自由、收養自由等均屬於憲法第22條當中未獲明文列舉的自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