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6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比例原則?(A)「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違規停車以「每逾 2 小時」為連續舉發之標準(B)電信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者,處拘役或科

【評論內容】

摘自釋字第577號解釋理由書部分內容:

  國家為增進國民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重視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憲法第一百五十七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八項規定足資參照。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十九日公布、同年九月十九日施行之菸害防制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菸品所含之尼古丁及焦油含量,應以中文標示於菸品容器上。」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條第一項或依第七條第二項所定方式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製造、輸入或販賣者限期收回改正;逾期不遵行者,停止其製造或輸入六個月至一年;違規之菸品並沒入銷燬之。」乃國家課予菸品業者於其商品標示中提供重要客觀事實資訊之義務,係屬對菸品業...

【評論主題】26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比例原則?(A)「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違規停車以「每逾 2 小時」為連續舉發之標準(B)電信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者,處拘役或科

【評論內容】

摘自釋字第649號解釋理由書部分內容:

  查系爭規定禁止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係屬對非視障者選擇職業自由之客觀條件限制。該規定旨在保障視障者之就業機會,徵諸憲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後段及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七項之意旨,自屬特別重要之公共利益,目的洵屬正當。惟鑑於社會之發展,按摩業之需求市場範圍擴大,而依規定,按摩業之手技甚為廣泛,包括「輕擦、揉捏、指壓、叩打、震顫、曲手、運動及其他特殊手技。」(九十七年三月五日廢止之視覺障礙者從事按摩業資格認定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現行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資格認定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參照),系爭規定對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之禁止,其範圍尚非明確,導致執行標準不一,...

【評論主題】26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比例原則?(A)「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違規停車以「每逾 2 小時」為連續舉發之標準(B)電信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者,處拘役或科

【評論內容】

摘自釋字第678號解釋理由書部分內容:

  電信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無線電頻率、電功率、發射方式及電臺識別呼號等有關電波監理業務,由交通部統籌管理,非經交通部核准,不得使用或變更」(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電信法等有關通訊傳播之相關法規,其原屬交通部之職權而涉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職掌者,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之日起,其主管機關變更為該委員會)。電信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擅自使用或變更無線電頻率者,處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同法第六十條復規定,犯第五十八條第二項之罪者,其電信器材,不問屬於犯人...

【評論主題】26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比例原則?(A)「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違規停車以「每逾 2 小時」為連續舉發之標準(B)電信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者,處拘役或科

【評論內容】

摘自釋字第577號解釋理由書部分內容:

  國家為增進國民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重視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憲法第一百五十七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八項規定足資參照。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十九日公布、同年九月十九日施行之菸害防制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菸品所含之尼古丁及焦油含量,應以中文標示於菸品容器上。」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條第一項或依第七條第二項所定方式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製造、輸入或販賣者限期收回改正;逾期不遵行者,停止其製造或輸入六個月至一年;違規之菸品並沒入銷燬之。」乃國家課予菸品業者於其商品標示中提供重要客觀事實資訊之義務,係屬對菸品業...

【評論主題】26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比例原則?(A)「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違規停車以「每逾 2 小時」為連續舉發之標準(B)電信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者,處拘役或科

【評論內容】

摘自釋字第649號解釋理由書部分內容:

  查系爭規定禁止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係屬對非視障者選擇職業自由之客觀條件限制。該規定旨在保障視障者之就業機會,徵諸憲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後段及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七項之意旨,自屬特別重要之公共利益,目的洵屬正當。惟鑑於社會之發展,按摩業之需求市場範圍擴大,而依規定,按摩業之手技甚為廣泛,包括「輕擦、揉捏、指壓、叩打、震顫、曲手、運動及其他特殊手技。」(九十七年三月五日廢止之視覺障礙者從事按摩業資格認定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現行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資格認定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參照),系爭規定對非視障者從事按摩業之禁止,其範圍尚非明確,導致執行標準不一,...

【評論主題】26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比例原則?(A)「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違規停車以「每逾 2 小時」為連續舉發之標準(B)電信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者,處拘役或科

【評論內容】

摘自釋字第678號解釋理由書部分內容:

  電信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無線電頻率、電功率、發射方式及電臺識別呼號等有關電波監理業務,由交通部統籌管理,非經交通部核准,不得使用或變更」(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電信法等有關通訊傳播之相關法規,其原屬交通部之職權而涉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職掌者,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之日起,其主管機關變更為該委員會)。電信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擅自使用或變更無線電頻率者,處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同法第六十條復規定,犯第五十八條第二項之罪者,其電信器材,不問屬於犯人...

【評論主題】11.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應設置 119 火災通報裝置之場所?(A)失智照顧型之長期照顧機構 (B)住宿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C)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D)產後護理機構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以下規定↓

 

第22-1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

一、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六目所定醫院、療養院、榮譽國民之家、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限機構住宿式、社區式之建築物使用類組非屬H-2之日間照顧、團體家屋及小規模多機能)、老人福利機構(限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失智照顧型之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護理機構(限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限照顧植物人、失智症、重癱、長期臥床或身心功能退化者)使用之場所。

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供公眾使用之場所。

【評論主題】9.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六類物品製造場所及一般處理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之安全距離在多少公尺以上?(A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以下規定↓

 

第13條第1項第3款:

六類物品製造場所及一般處理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廠區外鄰近場所之安全距離如下:

三、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加油站、加氣站、天然氣儲槽、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及其他危險性類似場所之距離,應在二十公尺以上。

【評論主題】3. The temple celebrated Mazu Festival by hosting ten days of lion dances, Taiwanese operas, andtrad

【評論內容】翻譯:寺廟透過主辦為期十天的舞獅、歌仔戲...

【評論主題】2. Jane is the best ______ I have ever had. I cannot imagine running my office without her help.(A)

【評論內容】翻譯:Jane是我有過/遇到過的最好助手。...

【評論主題】54-55 題 為 題 組◎ 某 生 參 考 網 友 上 傳 在 臉 書 上 的 全 球 定 位系 統 軌 跡 圖 ( 圖 8) 。 網 友 騎 乘 自 行 車 從甲 地 到 辛 地 , GPS 每

【評論內容】

由圖8顯示,四個選項中的庚辛段小黑點最為密集,因此可以推論此段的坡度最為陡峭。

【評論主題】【題組】48.照片3所示的宗教場所,何者最能滿足印尼移工 的 信 仰 需 求 ?(A)甲 (B)乙 (C)丙 (D)丁

【評論內容】

照片3甲→基督教

照片3乙→道教

照片3丙→伊斯蘭教

照片3丁→佛教

 

印尼國民中多信仰伊斯蘭教,因此答案選(C)丙

【評論主題】10.小望在網站下載四個國家某年以支出面衡量的國內 生 產 毛 額,卻 發 現 資 料 有 缺 漏,出 現 「 ***」 的 亂 碼 ( 如 表 2) 。 根 據 表 中 資 料 , 小 望 作 出

【評論內容】

GDP = C + I + G + (X - M)

C為民間消費,I為投資,G為政府支出,X 為出口毛額,M 為進口毛額

由於出口毛額減去進口毛額等於淨出口(NX),所以公式可表示成↓

GDP = C + I + G + NX

 

因此,得出

甲國淨出口為-100(5300-5000-100-300) →甲國的出口量低於進口量

乙國GDP為5450(4000+500+800+150) →乙國GDP於四國中排名第一

丙國政府支出為200[3700-3000-800-(-300)] →丁國的政府支出才是最低的

丁國投資總額為900[5000-4400-100-(-400)] →丁國的投資總額排名第一→→(D)O

【評論主題】5.取締酒駕行為攸關交通安全,適用立法院制定的《道路 交 通 管 理 處 罰 條 例 》,及其 後 再 由 行 政 院 相 關 部 會 共 同 訂 定 的《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補 充

【評論內容】

法律優位(越)原則 指依法行政須符合法律規範,不得與上位階的法令規則「牴觸」,所以又稱「消極的依法行政」。法位階大致上由高至低依序為憲法、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因此應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準。

 

另外補充法律規範與定義↓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2條: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即是)或通則。

第3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行政程序法

第150條:

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即是)。

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

第159條: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

二、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評論主題】2.有學者檢視我國法律變遷時,注意到《後天免疫缺乏症 候 群 防 治 條 例 》,更 名 為《 人 類 免 疫 缺 乏 病 毒 傳 染 防 治 及 感 染 者 權 益 保 障 條 例 》,內 容 也

【評論內容】

內 容 也 從 重 視 疾 病 防 治, 轉 為 亦 同 時 重 視 感 染 者 權 益→不同 群 體 的 權 益 也 陸 續 受 到 關 注 與 落 實(B)

【評論主題】1. When Jeffery doesn't feel like cooking, he often orders pizza online and has it ______ to hi

【評論內容】翻譯:當Jeffery不想做飯時,他常常...

【評論主題】34 勞動基準法第 49 條第 1 項限制女性夜間工作之規定,因下列何項大法官解釋而失其效力?(A)釋字第 373 號解釋 (B)釋字第 655 號解釋 (C)釋字第 740 號解釋 (D)釋字第 8

【評論內容】

時事題

解釋字號:

釋字第 807 號

解釋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20 日

解釋文:

    勞動基準法第 49 條第 1  項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 10 時

至翌晨 6  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

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在此限:一、提供必要之

安全衛生設施。二、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

工宿舍。」違反憲法第 7  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

起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29 依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被保險人得請領生育給付之情形?(A)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B)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分娩者 (C)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 (D)參加保險滿八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勞工保險條例以下規定↓

 

第31條: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一、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A)。

二、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C)。

三、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D)。

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或流產者,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評論主題】24 有關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雇主應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負擔提繳之退休金,每月最高為勞工工資百分之六 (B)退休金之領取有月退休金及一次退休金 (C)年金保險適用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各選項可參考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規定↓

 

第14條第1項:

雇主應為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勞工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A)X。

第23條第1項:

退休金之領取及計算方式如下:

一、月退休金: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作為定期發給之退休金。

二、一次退休金→(B)O:一次領取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

第26條第1項:

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

第27條第1項:

依前條規定請領退休金遺屬之順位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D)O。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第35條第1項:

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二百人以上→(C)O,經工會同意,或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為以書面選擇投保年金保險之勞工,投保符合保險法規定之年金保險。

【評論主題】19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之規定,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於本法施行後遭遇職業災害,不得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下列何種補助? (A)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依原領工資數額所請求之補償 (B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以下規定↓

 

第8條:

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於本法施行後遭遇職業災害,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下列補助:

一、罹患職業疾病,喪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經請領勞工保險各項職業災害給付後,得請領生活津貼→(B)。

二、因職業災害致遺存障害,喪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表第一等級至第七等級規定之項目,得請領失能生活津貼。

三、發生職業災害後,參加職業訓練期間,未請領訓練補助津貼或前二款之生活津貼,得請領生活津貼。

四、因職業災害致遺存障害,必需使用輔助器具,且未依其他法令規定領取器具補助,得請領器具補助→(C)。

五、因職業災害致喪失全部或部分生活自理能力,確需他人照顧,且未依其他法令規定領取有關補助,得請領看護補助→(D)。

六、因職業災害死亡,得給予其家屬必要之補助。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有關職業災害勞工之補助。

勞工保險效力終止後,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罹患職業疾病,且該職業疾病係於保險有效期間所致,且未請領勞工保險給付及不能繼續從事工作者,得請領生活津貼。

請領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及前項之補助,合計以五年為限。

第一項及第二項補助之條件、標準、申請程序及核發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23 非機關首長之公務人員,其考績之比較範圍為何?(A)同年資 (B)同職等 (C)同機關 (D)同官等

【評論內容】關於此題目可參考公務人員考績法以下規定↓...

【評論主題】15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重大投資開發案件涉及都市計畫之擬定或變更,依法應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者,下列有關其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A)重大投資開發案件之認定辦法,攸關經濟發展,由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都市計畫法以下規定↓

 

第27-2條第1項:

重大投資開發案件,涉及都市計畫之擬定、變更,依法應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者,得採平行作業方式辦理。必要時,並得聯合作業,由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召集聯席會議審決之→(C)O。

【評論主題】14 依國土計畫法之規定,於國土保育地區申請使用許可,其使用許可之審議,應由下列何者為之?(A)內政部 (B)直轄市、縣(市)政府(C)行政院 (D)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國土計畫法以下規定↓

 

第2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7條第2項:

中央主管機關應遴聘(派)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及有關機關代表,召開國土計畫審議會,以合議方式辦理下列事項:

一、全國國土計畫擬訂或變更之審議。

二、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核定之審議。

三、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復議。

四、國土保育地區及海洋資源地區之使用許可、許可變更及廢止之審議。

【評論主題】13 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期滿換證時,應檢附幾小時以上專業訓練證明文件,始得申請?(A) 36 小時 (B) 30 小時 (C) 24 小時 (D) 20 小時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不動產估價師法以下規定↓

 

第20條第1項:

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前,不動產估價師應檢附其於四年內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構)、學校、團體完成專業訓練三十六個小時以上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換證。屆期未換證者,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最近四年內完成受訓三十六個小時以上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重行申請開業登記及發給開業證書。

【評論主題】12 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劃設逾多少年未經政府取得者,得申請與公有非公用土地優先辦理交換?(A) 10 年 (B) 15 年 (C) 20 年 (D) 25 年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都市計畫法以下規定↓

 

第50-2條第1項:

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申請與公有非公用土地辦理交換,不受土地法、國有財產法及各級政府財產管理法令相關規定之限制;劃設逾二十五年未經政府取得者,得優先辦理交換。

【評論主題】10 下列何者非屬現行土地登記規則規定應辦理登記之土地權利?(A)典權 (B)耕作權 (C)抵當權 (D)農育權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土地登記規則以下規定↓

 

第4條:

下列土地權利之取得、設定、移轉、喪失或變更,應辦理登記:

一、所有權。

二、地上權。

三、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三日前發生之永佃權。

四、不動產役權。

五、典權→(A)。

六、抵押權。

七、耕作權→(B)。

八、農育權→(D)。

九、依習慣形成之物權。

土地權利名稱與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名稱不符,而其性質與其中之一種相同或相類者,經中央地政機關審定為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中之某種權利,得以該權利辦理登記,並添註其原有名稱。

【評論主題】50 雲林縣斗六市之財務審計,由下列何機關辦理?(A)審計部 (B)臺灣省審計處 (C)雲林縣審計室 (D)斗六市審計室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審計法以下規定↓

 

★5★...

【評論主題】11.有關公司法中董事長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B)董事會設有常務董事者,由其中選出一人當董事長(C)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公司(D)董事長逃亡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各選項可參考公司法以下規定↓

 

第203-1條第1項: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A)O。

第208條第1項、第2項、第3項:

董事會未設常務董事者,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並得依章程規定,以同一方式互選一人為副董事長。

董事會設有常務董事者,其常務董事依前項選舉方式互選之,名額至少三人,最多不得超過董事人數三分之一。董事長或副董事長由常務董事依前項選舉方式互選之→(B)O。

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公司→(C)O。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D)X;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評論主題】10.有關公司法中公司債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之餘額之二分之一(B)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各選項可參考公司法以下規定↓

 

第247條: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公司債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A)X。

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前項餘額二分之一。

第249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行無擔保公司債:

一、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已了結,自了結之日起三年內→→(B)X。

二、最近三年或開業不及三年之開業年度課稅後之平均淨利,未達原定發行之公司債,應負擔年息總額之百分之一百五十→(C)O。

第250條:

公司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行公司債:

一、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尚在繼續中者。

二、最近三年或開業不及三年之開業年度課稅後之平均淨利,未達原定發行之公司債應負擔年息總額之百分之一百者。但經銀行保證發行之公司債不受限制→→(D)X。

【評論主題】7.依民法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其順序如何定之? A.祖父母 B.父母 C.兄弟姊妹 D.直系血親卑親屬(A)ABCD (B) BCDA (C) DBCA (D) CDBA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民法以下規定↓

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第1139條: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因此,答案為(D)

【評論主題】5.甲金融機構與乙金融機構依金融機構合併法合併,另成立丙金融機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金融機構為消滅機構(B)乙金融機構為消滅機構(C)丙金融機構為新設機構(D)丙金融機構為存續機構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金融機構合併法以下規定↓

第4條第1項第2款、第3款、第4款、第5款:

二、合併:指二家或二家以上之金融機構合為一家金融機構。

三、消滅機構:指因合併而消滅之金融機構。

四、存續機構:指因合併而存續之金融機構。

五、新設機構:指因合併而另立之金融機構。

 

因此得知丙金融機構為新設機構。

【評論主題】4.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用詞定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銀行指銀行法所稱之銀行但不包括票劵金融公司 (B)轉換指營業讓與及股份轉換(C)同一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 (D)同一關係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各選項可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以下規定↓

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款、第7款、第8款:

三、金融機構:指下列之銀行、保險公司及證券商:

(一)銀行:指銀行法所稱之銀行與票券金融公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

(二)保險公司:指依保險法以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設立之保險業。

(三)證券商:指綜合經營證券承銷、自營及經紀業務之證券商,與經營證券金融業務之證券金融公司。

五、轉換:指營業讓與及股份轉換。

七、同一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

八、同一關係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之關係人。

【評論主題】3.依銀行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銀行股票應為記名式 (B)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不得低於一定比率(C)銀行資本等級為資本不足者,應以現金買回其股份(D)銀行依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各選項可參考銀行法以下規定↓

第25條第1項:

銀行股票應為記名式。

第44條第1項、第2項:

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不得低於一定比率。銀行經主管機關規定應編製合併報表時,其合併後之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亦同。

銀行依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劃分下列資本等級:

一、資本適足。

二、資本不足。

三、資本顯著不足。

四、資本嚴重不足。

 

針對銀行資本等級為資本不足者,可參考以下規定↓

第44-1條第1項第1款:

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以現金分配盈餘或買回其股份:

一、資本等級為資本不足、顯著不足或嚴重不足。

第44-2條第1項第1款:

主管機關應依銀行資本等級,採取下列措施之一部或全部:

一、資本不足者:

(一)命令銀行或其負責人限期提出資本重建或其他財務業務改善計畫。對未依命令提出資本重建或財務業務改善計畫,或未依其計畫確實執行者,得採取次一資本等級之監理措施。

(二)限制新增風險性資產或為其他必要處置。

【評論主題】2.依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下列何種放款之總餘額,不得超過其所收定期存款總餘額?(A)短期放款 (B)中期放款 (C)長期放款 (D)中、長期放款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銀行法以下規定↓

第72條:

商業銀行辦理中期放款之總餘額,不得超過其所收定期存款總餘額。

【評論主題】1.銀行法所稱主要股東係指持有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多少以上者?(A) 1 (B) 3 (C) 5 (D) 10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銀行法以下規定↓

第32條第3項:

本法所稱主要股東係指持有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者;主要股東為自然人時,本人之配偶與其未成年子女之持股應計入本人之持股。

【評論主題】38. 「土地徵收條例」屬於土地法之特別法,依其規定,徵收時「建築改良物」之補償費如何估定?(A)按市價補償 (B)按徵收當時重建價格(C)按市價百分之八十 (D)雙方協議

【評論內容】

「土地徵收條例」屬於土地法之特別法,依其規定,徵收時「建築改良物」之補償費如何估定? 

(A)按市價補償 

(B)按徵收當時重建價格 

(C)按市價百分之八十 

(D)雙方協議 二、複選題

應改成↓

 「土地徵收條例」屬於土地法之特別法,依其規定,徵收時「建築改良物」之補償費如何估定? 

(A)按市價補償 

(B)按徵收當時重建價格 

(C)按市價百分之八十 

(D)雙方協議

【評論主題】40.依土地法規定,下列何者屬於建築用地?(複選題)(A)祠廟 (B)墳場 (C)溝渠 (D)碼頭

【評論內容】關於此題目可參考土地法以下規定↓第2條:...

【評論主題】36. 「平均地權條例」屬於土地法之特別法,依其規定,於規定地價後原則上多久重新規定地價一次?(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5 年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平均地權條例以下規定↓

第14條:

規定地價後,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重新規定地價者,亦同。

【評論主題】34.依土地法規定,無人繼承之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其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土地法以下規定↓

第73-1條第1項、第2項:

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但有不可歸責於聲請人之事由,其期間應予扣除。

前項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繼承人占有或第三人占有無合法使用權者,於標售後喪失其占有之權利;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租賃期間超過五年者,於標售後以五年為限。

【評論主題】30.依土地法規定,租用基地建築房屋,應由出租人與承租人於契約訂立後多久以內向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地上權登記?(A)二個月 (B)三個月 (C)四個月 (D)六個月

【評論內容】

本題目可參考土地法以下規定↓

第102條: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應由出租人與承租人於契約訂立後二個月內,聲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地上權之登記。

【評論主題】29.依土地法規定,無保管或使用機關之公有土地及因地籍整理而發現之公有土地,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逕為登記,其所有權人為何?(A)由發現之機關登記為該直轄市或縣(市)所有(B)國有(C)聲請法院判

【評論內容】

本題目可參考土地法以下規定↓

第53條:

無保管或使用機關之公有土地及因地籍整理而發現之公有土地,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逕為登記,其所有權人欄註明為國有。

 

可順便比較以下法條↓

第52條:

公有土地之登記,由原保管或使用機關囑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之,其所有權人欄註明為國有、直轄市有、縣(市)有或鄉(鎮、市)有。

【評論主題】28.依土地法規定,聲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按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之多少比例繳納登記費?(A)百分之一 (B)千分之一 (C)千分之二 (D)千分之五

【評論內容】

本題目可參考土地法以下規定↓

第76條:

聲請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按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千分之一繳納登記費。

聲請他項權利內容變更登記,除權利價值增加部分,依前項繳納登記費外,免納登記費。

【評論主題】24.依土地法規定,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多少作為登記儲金,專備第六十八條賠償之用?(A)百分之五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十五 (D)百分之二十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土地法以下規定↓

第70條第1項:

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百分之十作為登記儲金,專備第六十八條所定賠償之用。

【評論主題】36.根據「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性化學品災害搶救指導原則」,當轄區消防單位出動途中,指揮中心及分隊值班人員可透過哪些管道查詢致災物搶救相關資料?(A)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查詢系統 (B)化學品全球調和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性化學品災害搶救指導原則之規定↓

 

三、出動時及出動途中

(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科)(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可聯繫環境事故諮詢監控

           中心、內政部消防署聘任之諮詢專家等相關單位提供諮詢,並協助查詢相

           關圖資,提供現場指揮官預作處置。

(二)指揮中心、分隊值班人員可透過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查詢系統→(A)、

           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B)、危害數據資料查詢系統→(C)、安全

           資料表(SDS)、緊急應變指南→(E)等查詢致災物搶救相關資料,並通報

           救災人員,作為搶救參考。

【評論主題】35.根據「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認定基準」規定,設有緊急昇降機之表示及警報時,除發出警報外,其表示項目應包括以下哪些內容?(A)急用昇降機運行狀況 (B)照明狀況(C)故障或停止狀態 (D)管制運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認定基準以下之規定↓

 

附表 1-7 (防火避難設施等表示及警報試驗)規格‧性能之設計檢核表

 

設有建築設備相關表示及警報措施時,除發出警報外,其表示項目如下。

(1) 機械換氣設備及空調設備     

 a.依火災訊號手動使機械換氣設備及空調設備停止。

 b.依火災訊號連動使機械換氣設備及空調設備停止。

(2) 緊急用昇降機                      

 a.緊急用昇降機之運行狀況→(A)。

 b.故障或停止狀態→(C)。

 c.管制運轉→(D)。

 d.對講機通話狀態→(E)。

【評論主題】34.根據「消防機關辦理爆竹煙火銷毀作業注意事項」規定,有關燃燒銷毀之敘述何者錯誤?(A)每次燃燒爆竹煙火之火藥量最多不得超過 50 公斤(B)如銷毀過程中發生熄火,應立即前往檢查(C)警戒監視時,應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各選項可參考消防機關辦理爆竹煙火銷毀作業注意事項以下之規定↓

 

肆、銷毀方式:

一、燃燒銷毀

(一)爆竹煙火成品、半成品及原料應分類、分別銷毀。

(二)以少量多次為原則,每次燃燒爆竹煙火之火藥量最多不得超過四十

     五公斤→(A)X,以避免發生意外,並儘量不破壞現場景觀或污染環境。

(三)銷毀爆竹煙火數量與周圍應維持之安全距離如下表:

     ┌─────────────┬─────────────┐

     │  火藥量(公斤)      │  安全距離(公尺)  │

     ├─────────────┼─────────────┤

     │未達 2                       │            43                 │

     ├─────────────┼─────────────┤

     │2 以上未達 4            │            55                │

     ├─────────────┼─────────────┤

     │4 以上未達 9            │            67                │

     ├─────────────┼─────────────┤

     │9 以上未達 13         │            76                 │

     ├─────────────┼─────────────┤

     │13  以上未達  18      │            85                 │

     ├─────────────┼─────────────┤

     │18  以上未達  22      │            91                 │

     ├─────────────┼─────────────┤

     │22  以上未達  34      │           104                │

     ├─────────────┼─────────────┤

     │34  以上未達  45      │           116                │

     └─────────────┴─────────────┘

(四)銷毀物之火藥量若無法估算,以總重量五分之一計算之→(E)X。

(五)銷毀物燃燒時如有飛散之虞,應置於金屬網框(孔目小於二公分)

     內燒毀。

(六)待銷毀之爆竹煙火應排成寬度一至一點五公尺之長條狀,勿成堆燒

     毀以免引起爆炸→(D)O。

(七)不得以火直接點燃待銷毀之爆竹煙火,作業人員應於下風處設置一

     至二公尺以導火索、紙或木片作為引燃物,點燃引燃物後,應避至

     上風處安全距離以上之地點監視至燒完為止→(C)O。

(八)若需同時執行兩疊平行爆竹煙火之燒毀,二者之距離不得少於五十

     公尺;同一場所連續執行燒毀作業時,每次執行銷毀後應以水淋溼

     後並確認無餘熱殘存後,始得再次進行銷毀。但銷毀時間間隔在二

     十四小時以上者,不在此限。

(九)執行銷毀過程中,如發生熄火之現象,作業人員至少應等待三十分

     鐘後始得前往檢查→(B)X,檢查人員不得超過二人。

【評論主題】42 依憲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僅得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A)司法 (B)教育 (C)郵政 (D)幣制

【評論內容】

口訣:防外 籍 法 司  (收)  航 郵 稅 企度 銀 幣 財政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憲法之規定↓

第107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   外交。

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   司法制度。

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八   國營經濟事業。

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評論主題】19 高雄市與屏東縣對於高屏溪流域內漂流物之處理,涉及跨區域之地方自治事項,下列何者非屬可能之辦理方式? (A)由高雄市與屏東縣協商辦理 (B)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高雄市與屏東縣共同辦理 (C)

【評論內容】

其實這題的(D)選項實在是很誇張,應該是不太可能啦﹗選出這個選項其實不需要什麼法律知識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地方制度法第21條↓

 

地方自治事項涉及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域時,由各該地方自治團體協商辦理→(A);必要時,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各相關地方自治團體共同辦理→(B)或指定其中一地方自治團體限期辦理→(C)。

【評論主題】14 下列何者非直轄市之自治事項?(A)公共造產 (B)合作事業 (C)民防之實施 (D)調解業務

【評論內容】關於此題目可參考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19★...

【評論主題】5 下列何者為憲法所保障之地方自治團體?(A)直轄市 (B)鄉 (C)鎮 (D)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評論內容】關於此題目摩友們可自行參考中華民國憲法第...

【評論主題】1 下列地方自治團體,何者非屬地方制度法明定應致力於公共造產之對象?(A)直轄市 (B)縣(市) (C)鄉 (D)鎮

【評論內容】關於此題目各選項可參考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19條、第20條及第73條之相關規定 地方制度法中關於地方自治團體自治事項之事業之經營及管理事項的比較↓直轄市→事業之經營及管理事項縣 (市)→事業之經營及管理事項鄉 (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亦同]→事業之經營及管理事項(一)合作.....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8 依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自取得證書日起每 A 年應接受講習 1 次,執行業務,應備業務登記簿,業務登記簿至少應保存 B 年,請問 A 及 B 分別為何?(A)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以下規定↓

第11條:

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自取得證書日起每三年應接受講習一次或取得累計積分達一百六十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

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因重病或重大事故無法接受前項講習或取得累計積分達一百六十分以上訓練證明文件時,得檢具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延期。

第5條:

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執行業務,應備業務登記簿,以書面簿冊形式或電子檔案方式,記載委託人姓名或名稱、住所、委託事項及辦理情形之詳細紀錄,並應妥善保存,以備各級消防機關之查核。

前項業務登記簿至少應保存五年。

 

因此,A=3,B=5

【評論主題】49. 甲欲將其船舶應有部分讓予乙,然並未作成書面,其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海商法以下規定↓

第8條:

船舶所有權或應有部分之讓與,非作成書面並依下列之規定,不生效力:

一、在中華民國,應申請讓與地或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

二、在外國,應申請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蓋印證明。

【評論主題】28. 公司法有關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下列何者有誤? (A)股東人數不得超過 50 人 (B)應於章程訂明股份轉讓之限制 (C)得募集設立 (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各選項可參考公司法以下規定↓

第356-1條: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指股東人數不超過五十人→(A)O,並於章程定有股份轉讓限制→(B)O之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

前項股東人數,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社會經濟情況及實際需要增加之;其計算方式及認定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356-3條:

發起人得以全體之同意,設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並應全數認足第一次應發行之股份→→(C)X。

發起人之出資除現金外,得以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技術或勞務抵充之。但以勞務抵充之股數,不得超過公司發行股份總數之一定比例。

前項之一定比例,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以技術或勞務出資者,應經全體股東同意,並於章程載明其種類、抵充之金額及公司核給之股數;主管機關應依該章程所載明之事項辦理登記,並公開於中央主管機關之資訊網站。

發起人選任董事及監察人之方式,除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準用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

公司之設立,不適用第一百三十二條至第一百四十九條及第一百五十一條至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

股東會選任董事及監察人之方式,除章程另有規定者外,依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

第356-5條:

公司股份轉讓之限制,應於章程載明→(B)O。

前項股份轉讓之限制,公司印製股票者,應於股票以明顯文字註記;不發行股票者,讓與人應於交付受讓人之相關書面文件中載明。

前項股份轉讓之受讓人得請求公司給與章程影本。

第356-7條:

公司發行特別股時,應就下列各款於章程中定之:

一、特別股分派股息及紅利之順序、定額或定率。

二、特別股分派公司賸餘財產之順序、定額或定率。

三、特別股之股東行使表決權之順序、限制、無表決權、複數表決權或對於特定事項之否決權→(D)O。

四、特別股股東被選舉為董事、監察人之禁止或限制,或當選一定名額之權利。

五、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之轉換股數、方法或轉換公式。

六、特別股轉讓之限制。

七、特別股權利、義務之其他事項。

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於前項第三款複數表決權特別股股東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34 立法院所提出總統之彈劾案應由下列何者審理之?(A)最高法院(B)最高行政法院(C)憲法法庭(D)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評論內容】

此題可參考以下的憲法增修條文規定↓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0項: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7項: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4項: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評論主題】28 依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自取得證書日起每 A 年應接受講習 1 次,執行業務,應備業務登記簿,業務登記簿至少應保存 B 年,請問 A 及 B 分別為何?(A)

【評論內容】

關於此題目可參考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以下規定↓

第11條:

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自取得證書日起每三年應接受講習一次或取得累計積分達一百六十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

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因重病或重大事故無法接受前項講習或取得累計積分達一百六十分以上訓練證明文件時,得檢具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延期。

第5條:

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執行業務,應備業務登記簿,以書面簿冊形式或電子檔案方式,記載委託人姓名或名稱、住所、委託事項及辦理情形之詳細紀錄,並應妥善保存,以備各級消防機關之查核。

前項業務登記簿至少應保存五年。

 

因此,A=3,B=5

【評論主題】34 立法院所提出總統之彈劾案應由下列何者審理之?(A)最高法院(B)最高行政法院(C)憲法法庭(D)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評論內容】

此題可參考以下的憲法增修條文規定↓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0項: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7項: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4項: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評論主題】18.請問以下那一個直轄市,是透過縣(市)合併改制?(A)新北市(B)臺北市(C)臺南市(D)高雄市

【評論內容】

回5F,台中市與台南市是一樣的情形喔!同樣都是縣與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選項(C)亦可改為台中市.

【評論主題】19 依憲法第 90 條及增修條文第 7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監察院之職權?(A)對於公務員提出彈劾案(B)對於行政院之決算進行審計(C)對於行政院之施政提出糾正案(D)對於被提名之考試委員行使同意

【評論內容】

被提名之考試委員是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喔!

 

可參考憲法增修條文以下規定↓

第6條第2項: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評論主題】1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之規定,下列有關司法院院長、副院長與大法官關係之敘述,何者最正確?(A)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亦為大法官(B)司法院院長為大法官,副院長則不是(C)司法院院長不是大法官,副院長則為

【評論內容】

回樓上摩友,如果單從考試出題可能性而言,你的問題蠻細的,基本上不太可能考出來,若是想知道的會可以參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30條、第31條。

 

第 29 條

立法院依憲法第一百零四條或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二項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為通過。

第 30 條

全院委員會就被提名人之資格及是否適任之相關事項進行審查與詢問,由立法院咨請總統通知被提名人列席說明與答詢。全院委員會於必要時,得就司法院院長副院長、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監察院院長副院長與其他被提名人分開審查。

第 31 條

同意權行使之結果,由立法院咨復總統。如被提名人未獲同意,總統應另提他人咨請立法院同意。

【評論主題】8 下列有關地域高權之敘述,何者錯誤?(A). 地域高權是指地方自治團體在其轄區內行使高權之權能(B). 這些權限是對當地居民或對在當地有住居所之人民行使(C). 這些權限是由地方自治團體所設置之機關

【評論內容】

回1F,我個人倒是認為「自治高權」等於「地方自治團體的基本權」,其意涵主要包括自治組織權、自治行政權、自治立法權及自治財政權四種。

【評論主題】35.依司法院釋字第 509 號解釋,下列何者為言論自由的功能?(A) 維護社會秩序 (B) 實現自我(C) 追求真理 (D) 監督政治活動(E) 溝通意見

【評論內容】

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理由書部分節錄:

       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之言論自由應予保障,鑑於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之功能,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之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

 

對於這個釋字順道補充↓

  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前段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係以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事項之行為人,其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為不罰之條件,並非謂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亦不得以此項規定而免除檢察官或自訴人於訴訟程序中,依法應負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之舉證責任,或法院發現其為真實之義務。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旨趣並無牴觸。

【評論主題】31.依司法院釋字第 756 號解釋,「監獄行刑法」第 66 條規定:「發受書信,由監獄長官檢閱之。如認為有妨害監獄紀律之虞,受刑人發信者,得述明理由,令其刪除後再行發出;受刑人受信者,得述明理由,逕

【評論內容】

回4F摩友問題,題目只有問「檢查書信以及刪除書信內容部分」,在參閱大法官釋字第756號解釋解釋文(可以逕自參閱最佳解內容)後便可得知並無違反秘密通訊自由以及表現自由,但如果是閱讀書信部分仍是違反秘密通訊自由的。

【評論主題】11.下列何種權利是「中華民國憲法」第 7 條至第 21 條所明文規定之自由權利?(A) 資訊自決權 (B) 隱私權 (C) 集會自由權 (D) 人格權

【評論內容】

人格權(姓名權為人格權之一種)、資訊隱私權、名譽權、契約自由、收養自由等均屬於憲法第22條當中未獲明文列舉的自由權利

【評論主題】8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規定何者與憲法平等原則無違?(A)中央警察大學招生簡章以有無色盲作為入學資格之標準(B)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罰鍰(C)民法親屬編未容許相同性別二人結婚(D

【評論內容】

(B)選項可參考以下大法官釋字內容

摘自大法官釋字第666號解釋

解釋文: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二年屆滿時,失其效力。

理由書部分: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下稱系爭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其立法目的,旨在維護國民健康與善良風俗(立法院公報第八十卷第二十二期第一0七頁參照)。依其規定,對於從事性交易之行為人,僅以意圖得利之一方為處罰對象,而不處罰支付對價之相對人。

  按性交易行為如何管制及應否處罰,固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