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有關公司法中董事長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
(B)董事會設有常務董事者,由其中選出一人當董事長
(C)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公司
(D)董事長逃亡不知去向時,如有副董事長,仍應以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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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題目各選項可參考公司法以下規定↓ 第203-1條第1項: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A)O。第208條第1項、第2項、第3項:董事會未設常務董事者,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並得依章程規定,以同一方式互選一人為副董事長。董事會設有常務董事者,其常務董事依前項選舉方式互選之,名額至少三人,最多不得超過董事人數三分之一。董事長或副董事長由常務董事依前項選舉方式互選之→(B)O。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公司→(C)O。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D)X;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