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甲簽發發票日為 109 年 10 月 20 日之支票壹紙向乙買貨(發票地與付款地均在台北市),乙取得該支票後旋即背書轉讓予丙,嗣後甲於票載發票日將屆前五日以籌款不及為理由,請求丙允許延長一個月付款,丙於 109 年 11 月 20日提示,遭付款行以存款不足理由退票,丙可向何人行使追索權?
(A)甲、乙均不可
(B)甲、乙均可
(C)僅有甲
(D)僅有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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