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銀行對於授信案件之審核,如係提由放款審議委員會做最後之決定,則下列何者為主管機關釋示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所稱辦理授信之職員?
(A)僅該授信案之經辦
(B)僅放款審議委員會之主席
(C)未參與放款審議委員會之主管
(D)放款審議委員會之各委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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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一各款所稱「辦理授信之職員」,指辦理該筆授信有最後決定權之人員。銀行對於授信案件之審核,如係由放款審議委員會做最後之決定,則放款審議委員會之各委員均為有最後決定權之人員。最新法令函釋-「銀行法」利害關係人授信規定解釋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fs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