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甲欲將其船舶應有部分讓予乙,然並未作成書面,其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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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題目可參考海商法以下規定↓第8條:船舶所有權或應有部分之讓與,非作成書面並依下列之規定,不生效力:一、在中華民國,應申請讓與地或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二、在外國,應申請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蓋印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