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依土地法規定,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多少作為登記儲金,專備第六十八條賠償之用?
(A)百分之五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十五
(D)百分之二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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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題目可參考土地法以下規定↓第70條第1項: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百分之十作為登記儲金,專備第六十八條所定賠償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