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依據《教師法》之規定,教師有某些情形者,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請問下列何者屬於這些情形之一?
(A)服公務,因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
(B)體罰學生並經調查確定者
(C)不服主管要求且毆打主管者
(D)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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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VVN】評論

依據《教師法》之規定,教師有某些情形者,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請問下列何者屬於這些情形之一?

吃飽睡好】評論

依據《教師法》,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一、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選項A)

Cypress Chou】評論

教師法   第 14 條 教師有下列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