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你是救護技術員,執行到院前緊急救護勤務,現場氣溫約 28℃,患者為女性約 65 歲,明顯可見屍斑,牙關及四肢關節僵硬,無法彎曲,且無呼吸、無心跳、無脈搏,下列敘述何者較不適當?
(A)屬於現場死亡案件,應協同家屬或報案人通知轄區警察機關派員到場處理
(B)均應立即施行心肺復甦術及使用自動心臟電擊器,並儘速送醫救治
(C)急救時仍應保持現場完整性,尤其是可能涉及刑事案件之病患
(D)不管患者是否送醫救治,均應填具救護紀錄表備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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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王維】評論
基本上,人確定死亡後(例如頭首分離),你覺得你用CPR能救活嗎..?警方到達現場後,如經判斷確屬死亡,就不用幫他心肺復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