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以下何種情形,使用借貸之貸與人得終止契約?
(A)貸與人因可預知之情事,自己需用借用物者
(B)借用人未違反依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使用借用物
(C)借用人死亡
(D)借用人受監護宣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3333
統計:A(6),B(2),C(16),D(2),E(0)

用户評論

【用戶】你好Ü థ౪థ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472 條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貸與人得終止契約:一、貸與人因不可預知之情事,自己需用借用物者。二、借用人違反約定或依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使用借用物,或未經貸與人同意允許第三人使用者。三、因借用人怠於注意,致借用物毀損或有毀損之虞者。四、借用人死亡者。

【用戶】msn8866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472條 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貸與人得終止契約:一、貸與人因不可預知之情事,自己需用借用物者。二、借用人違反約定或依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使用借用物,或未經貸與人同意允許第三人使用者。三、因借用人怠於注意,致借用物毀損或有毀損之虞者。四、借用人死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