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有關大陸配偶申請定居之應備文件,依現行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檢附保證書
(B)須檢附 3 個月內核發經驗證之刑事紀錄證明公證書
(C)須檢附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D)須檢附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出具 3 個月內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75
統計:A(19),B(10),C(1),D(9),E(0)

用户評論

【用戶】史帝文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A 應該是 定居申請書

【用戶】Ba Jaja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1】申請書、照片一張 【2】依親居留證 【3】在臺健檢表 【4】證件費 600 元 【5】掛號回郵信封(自取者免附)【6】婚姻存續(如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離婚後取得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戶籍已登載者免附)、遭受家暴離婚,且有未成年親生子女、依親對象死亡未再婚之證明【7】經海基會驗證之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書(即無犯罪刑事紀錄證明) 【8】喪失原籍證明(得具結 3 個月內補正)【9】經海基會驗證之出生公證書(記載出生地及父母姓名) 【10】尚餘 1 個月以上效期之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影本註:申請人長期居留證及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正本,驗畢退還,俟接獲移民署公文後,再持憑上述證件至指定...

【用戶】Clovi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 31 條大陸地區人民符合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經許可長期居留連續滿二年,且每年合法居留期間逾一百八十三日,申請定居者,應備齊下列文件:一、定居申請書。二、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三、三個月內核發經驗證之刑事紀錄證明公證書。但申請人未成年者,免附。四、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出具三個月內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五、申請時剩餘效期一個月以上效期之大陸地區證照影本、居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居民身分之文件影本。六、喪失原籍證明之公證書。七、記載出生地及父母姓名之公證書。八、與依親對象婚姻存續中、依親對象死亡或離婚後取得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