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對於室內儲槽場所供幫浦及其電動機使用之幫浦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屋頂應以不燃材料建造,並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但設置設施使幫浦室無產生爆炸 之虞者,得免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
(B)窗戶及出入口,應設置 60 分鐘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
(C)地板應採用不滲透之構造,並設置適當之傾斜度及集液設施,且其周圍應設置高於地面 20 公分以上之 圍阻措施,或設置具有同等以上效能之防止流出措施
(D)有可燃性蒸氣滯留之虞者,應設置可將該蒸氣有效排至屋簷以上或室外距地面 4 公尺以上高處之設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125
統計:A(1),B(5),C(6),D(4),E(0)

用户評論

Lily Su】評論

第 35 條室內儲槽場所之幫浦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室內儲槽設於地面一層建築物,其幫浦設備位於儲槽專用室所在建築 物以外之場所時:(一)幫浦設備應定著於堅固基礎上。(二)供幫浦及其電動機使用之建築物或工作物(以下簡稱幫浦室),應 符合下列規定: 1.牆壁、樑、柱及地板應以不燃材料建造。 2.屋頂應以不燃材料建造,並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 蓋。但設置設施使幫浦室無產生爆炸之虞者,得免以輕質金屬板 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 3.窗戶及出入口,應設置三十分鐘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 4.窗戶及出入口裝有玻璃時,應為鑲嵌鐵絲網玻璃或具有同等以上 防護性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