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我要回家!)】評論
(A)為達成調解目的之必要,法院依當事人之聲請,裁定禁止他造處分標的物
【Peter Wkf ,徵婚】評論
有的 得為抗告,有的 不得抗告,有沒有什麼原則比較好記 ?
【阿可(已上榜)】評論
我都記罰錢的可以抗告 ... 其他的就再說了
【snoopy75smb】評論
(A)為達成調解目的之必要,法院依當事人之聲請,裁定禁止他造處分標的物(X;不得抗告)(B)證人受合法之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法院裁定處罰鍰(O;得抗告)(C)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事件,其第二審法院所為之裁定(X;不得抗告)(D)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之裁定(X;不得抗告。原則上,若依法得抗告,則得向受訴法院或第三審法院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