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有關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其所得稅之課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並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B)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並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得於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辦理抵減
(C)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 3 年辦理結算申報一次,所繳稅額不得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
(D)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列為其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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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愛睡的綿羊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1)自107年度起,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辦理結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第14條第1項第1類規定列為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2)獨資合夥組織為小規模營利事業者,無須辦理結算申報,由稽徵機關核定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直接歸併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所得稅法第71條第2項)

【用戶】愛睡的綿羊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1)自107年度起,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辦理結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第14條第1項第1類規定列為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2)獨資合夥組織為小規模營利事業者,無須辦理結算申報,由稽徵機關核定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直接歸併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所得稅法第71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