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我國近年來積極推展無障礙校園環境改善,各級學校均致力改善既有之空間及設施設備,以下哪些定義及改善原則符合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之規定?甲、行動不便者包含因暫時性原因導致行動受限者,如孕婦及骨折病患。乙、升降機之語音設備非屬無障礙設備。丙、高低差大於3公分的走廊應設置坡道、升降設備或輪椅升降台。丁、樓梯及坡道之扶手,無論單道或雙道均須要水平延伸。
(A)甲、丙
(B)乙、丙
(C)甲、丁
(D)乙、丁。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9474
統計:A(168),B(10),C(98),D(9),E(0)

用户評論

【用戶】Cynthi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A) 行動不便者:個人身體因先天或後天受損、退化,如肢體障礙、視障、聽障等,導致在使用建築環境時受到限制者。另因暫時性原因導致行動受限者,如孕婦及骨折病患等,為「暫時性行動不便者」。 (B)昇降機廂  語音系統:機廂內應設置語音系統以報知樓層數、行進方向及開關情形。 (C) 室內通路走廊:地面坡度不得大於 1/50,如大於1/50 應依 206 節規定設置坡道。 (註:206節為坡道之規範) (D) 一、坡道之扶手: 高低差大於 20 公分之坡道,兩側皆應設置符合本規範規定之連續性扶手。扶手無需設置 30 公分以上之水平延伸。 二、樓梯之扶手: 樓梯兩端扶手應水平延伸 30 公分以上(圖 304.1、圖304.2.1),並作端部防勾撞處理﹙圖 20...